鄧玉嬌律師說出真相 正式提交控告書

【新唐人2009年5月26日訊】劉曉原博客快訊,在多家媒體在場的情況下,鄧玉嬌的代理律師夏霖和夏楠將控告書正式提交給巴東縣公安局。控告人鄧玉嬌,被控告人黃德智,控告請求是“涉嫌強姦”。

劉曉原是鄧玉嬌律師後援團成員之一,他表示,如果控告的問題屬實,不僅要立即捉拿犯罪嫌疑人黃德智歸案,還要撤銷巴東縣公安局楊立勇的局長職務,同時追究辦案人員的瀆職行為。

控 告 書

控告人:鄧玉嬌

代理人: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

夏霖 律師

夏楠 律師(實習)

被控告人:黃德智

控告請求:

被控告人涉嫌強姦,要求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公安局立案偵查,立即將犯罪嫌疑人黃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5月10日晚飯之後,KTV服務員鄧玉嬌在雄風賓館一樓水療區五號房洗衣。鄧玉嬌說:“水療區就是女性給男人賣淫的地方”。洗衣時,一個“高個子戴眼鏡的男的”(即黃德智)進入房間,走入走出兩三次後,將門鎖上,坐在房間床上,稱其要洗澡。鄧玉嬌答馬上出去,並向外走。走到門口時,黃德智說:“你往哪去,你要陪我洗澡”。鄧玉嬌申明自己是在這裡洗衣服,不在這裡上班。慾開門離開之際,黃德智一把將鄧玉嬌拉倒在門口床上,脫鄧玉嬌的衣服。由於鄧玉嬌上身挂有斜挎式胸包,黃德智未能脫下其T恤衫,轉而拉扯其褲子。此褲子為鄧玉嬌在浙江時所購,由於鄧玉嬌從浙江回巴東後身材變瘦,又未繫腰帶,褲子被黃德智一拉即下,內褲全露。黃德智又脫其內褲,並以手摸其下體。鄧玉嬌用腳踢黃德智,黃德智試圖脫鄧玉嬌的鞋子,未能脫掉,被鄧玉嬌踢下床去。鄧玉嬌將鎖解開後跑進休息室。

黃德智與一名“矮個子客人”(即鄧貴大)先後尾隨入內,黃德智罵道:“他媽個屄今天被個屄女娃子戲弄了。”鄧貴大遂問,“哪個戲弄你的,給我看下,下不了場了,還不得了了。”黃德智便指著鄧玉嬌說,“就是她”。鄧貴大指著鄧玉嬌罵:“你他媽的還挑人啊,你甚麼意思,嫌我們老了?我們就是來消費的,你他媽的就必須要服務!”鄧玉嬌懇求道:“我有沒有戲弄你你去問外面的領班,如果我真是在這裡上班,我就是戲弄了你,那就是我的錯。”另一在場服務員叫來領班,領班勸阻未果。鄧貴大繼續罵道:“甚麼上面下面的,不都是一樣的嗎,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又說,“你不就是要錢嗎?你就是沒見到過錢!你要好多錢,你開口,信不信我今天用錢砸死你!”遂拿出一疊人民幣,向鄧玉嬌臉部搧擊。每搧一下,鄧玉嬌便退一步,搧一下,退一步,一直退至身後沙發處,就說“對,我就是沒見著過錢,有種你今天就砸死我”。鄧貴大說,“我就是要用錢砸死你,就是要拉一車錢來砸死你。”領班再次勸鄧玉嬌離開,鄧玉嬌慾離開,被拖回。鄧貴大說,“想跑,跑到哪裏去?”鄧玉嬌再次試圖離開,又被拉回。鄧玉嬌就從包中拿出水果刀,雙手背在身後。鄧貴大推鄧玉嬌胸前,將其推倒在沙發上。鄧玉嬌起不來了,遂雙腳亂踢。黃鄧二人扑上來,鄧玉嬌就拿刀向前亂刺,鄧貴大伸出雙手要來抓鄧玉嬌,因為鄧貴大在前面,可能多數刺到了他。後鄧貴大捂著肚子走到門口倒下。鄧玉嬌看到鄧貴大脖子上有一道傷口,遂打110報警。110要其打野三關鎮派出所電話,鄧玉嬌答說:“雄風快死人了,趕緊過來。” 又打電話給其母親,要其母親趕快來。

此時房中僅剩鄧玉嬌一人,後經理來將鄧貴大抬走。鄧玉嬌坐在大廳沙發上等警方到來,後鄧母與警方基本同時到達,鄧玉嬌交給其母一張欠條,要其母代為清欠,遂上警車到達野三關鎮派出所。當晚朋友給她送來衣服,鄧玉嬌將案發時所穿T恤和褲子換下,但高跟鞋、胸罩、內褲未換。當晚鄧玉嬌一直在野三關派出所辦公室中哭,該派出所人員她全都認識,沒有看到巴東公安局的警察。次日5月11日晚上巴東縣公安局給鄧玉嬌做筆錄後,於5月12日下午17時許將其送至恩施優撫醫院。鄧玉嬌更衣後,其胸罩與內褲被鄧母帶回家中。期間刑警隊未對其胸罩及內褲進行詢問檢查。

鄧玉嬌在恩施優撫醫院受到的虐待暫略。有些還待本律師查證求實。

鑒於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本律師代理控告人特向貴局提出控告,控告黃德智涉嫌強姦,要求貴局立案偵查,立即將涉嫌強姦的犯罪嫌疑人黃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致

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公安局

代理人: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

夏霖律師 夏楠律師(實習)

簽字

2009年5月25日

(註:本控告書已於2009年5月25日20:00提交巴東縣公安局,多家媒體在場見證)

劉曉原點評:(如果控告的問題屬實,不僅要立即捉拿犯罪嫌疑人黃德智歸案,還要撤銷巴東縣公安局楊立勇的局長職務,同時追究辦案人員的瀆職行為。隱瞞案件真相的巴東縣公安局要向全國人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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