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5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表示,調查台灣35家銀行,高達57%的銀行基本服務收取新台幣200元以上費用,銀行除是特許業,又是服務業,應重視服務品質,即便要收,都不應超過10元。
消基會今天召開「7張證明,銀行手續費要價1400元?不合理!」記者會,消基會接獲遺失存款簿消費者申訴,因需申請前7個月存款明細,竟要價1400元。
消基會秘書長吳家誠表示,消基會從今年5月5到6日調查35家銀行提供的6項服務的手續費收費標準,結果高達57%的銀行,都出現收取高額(超過200元)手續費的情況。
消基會資料顯示,其中存款明細證明計26家、占74%的銀行收取50元到200元證明費用;又銀行英文存款證明計有31家、占89%的銀行要收費10到300元不等;交易憑證、傳票證明也有31家、占89%的銀行收取20到300元不等的手續費。
消基會對信用卡業務進行調查,結果顯示,24家、占69%的銀行收取50到100元調閱簽帳單費用;26家、占74%的銀行收取50到300元辦理信用卡清(代)償證明費用;6家、占17%的銀行無法變更信用卡帳單結帳日期。
吳家誠指出,金融風暴發生以來,全球都要求銀行提高服務品質,台灣的銀行也當如此;況且先進國家還有銀行提供免費下載證明文件服務,台灣也有銀行已是免收費;因此即便要收費,計算一張證明的紙張、印刷及人事成本,都不應收超過10元的費用。
台大農經系教授暨消基會金融消費委員會委員陸雲說,300元打工也要3小時才能賺到;銀行是特許業,競爭數量相對少,已獲好處,不應將收取高額手續費當作重要獲利來源,倘如此,專業度也會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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