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10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嚴修報導)原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副教授郭泉,去年11月被當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上月19號轉到江蘇宿遷檢察院審查起訴。代理律師星期三試圖與郭泉會見,但仍被官方刁難拒絕。而成都天網負責人黃琦一案,仍然沒有新的進展。
海外維權網的消息稱,星期三,代理郭泉案的北京律師李和平,被南京警方告知他們必須到江蘇宿遷法院拿郭泉的起訴意見書與會見文書,才能前去會見郭泉,因此他們只好當晚驅車趕往260多公里外的宿遷。
星期四中午,本台記者電話採訪了律師李和平,他說仍然沒有見到郭泉:「今天也沒有什麼進展,因為我到宿遷市檢察院去,希望能夠見到這個案子的承辦檢察官,但是他這邊的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告訴我說,檢察官到南京去了,去調查去了。」
記者:「那就是說郭泉從去年被關之後一直沒有見過?」
李和平:「對,對,對,他在偵查階段的時候,他說這個案子涉及國家秘密,不批准家屬聘請律師。在檢察院這個階段他沒有這樣說。」
郭泉的妻子李晶星期四接受本台記者電話採訪時說,丈夫被拘押後,她一直都與相關的公安人員聯絡,瞭解郭泉的最新情況,對方仍然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家人的求見,同時還一直都說會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來走,「反正 他們跟我說都會嚴格按照法律程序來走的,不會亂來,那現在就看他們拿了文書回來見他,應該給見,再不給見我覺得就沒有道理了。」
然而,李和平律師說,按照《律師法》的規定,根本不需要到有關法院拿郭泉的起訴意見書與會見文書:「按照新的《律師法》的規定,直接到南京市看守所去會見郭泉,當時是南京市看守所正在裝修,他把郭泉轉到南京市玄武區看守所,我們到哪去會見,按照正常的都應該是可以會見的,我們拿到了律師的會見專用介紹信,我們還有委託書、律師證,按照正常的手續都是可以的,我們是昨天上午到那去的,看守所那邊的員警也是告訴我們,是可以了,我們只要再找一個律師,兩個律師會見都行,下午我就在南京找了一個律師去會見,但是他們又說要檢察院這種批准性質的東西,也就是說你拿到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就可以了,要不然的話,不允許你會見。」
記者:「這個是不是已經違反了有關的規定了呢?」
李和平:「應該是的。對,對,對。按照規定就是我們那三樣東西就OK 了。」
郭泉近年先後參與了中石化下崗職工、軍轉幹部的維權活動,後來自己在網絡成立中國新民黨。郭泉此前曾因批評時政而先後多次被南京警方拘留。2008年11月13日郭泉被南京警方帶走,並抄家。家屬被告知郭泉已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郭泉的案子上月19號轉到宿遷檢察院審查起訴,可能會由宿遷中院審理。司法部門的理由是郭泉以前是南京中院的法官,要迴避。
另外,在成都,維權網站六四天網負責人黃琦被拘押的案件沒有新的進展,有關當局仍然拒絕家人與黃琦見面的要求,而律師仍舊未能查閱有關案件的卷宗,黃琦的妻子曾莉星期四接受本台記者電話採訪時說,上週六,她再次到法院詢問有關進展,她說:「我問他這麼長時間了,有沒有消息,或者是什麼時候開庭,然後他就說還沒有,他說他們最近很忙,我說你從二月三號過了又是一兩個月了,應該有一個消息,然後他說沒有沒有,我們還在審查期限以內,那我說你們的審查期限有沒有一個規定的期限?他就說,法律條文有,你自己去查。就是要開庭之前我會通知律師的。我覺得還是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黃琦有罪,然後就是這樣無限期的拖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