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秘件曝光610組織非法性

【新唐人2009年3月28日訊】連日來,大紀元網連續曝光了中共青島、瀋陽兩地黨委下發的鎮壓法輪功政情的秘密文件。密件內容明確指出,要求各級政府、司法系統等組織要在610的領導和協調下統一行動,加強監控法輪功,並要求迫害法輪功案件的司法程序,“絕對不能出現無罪判決的政治笑話”。

中共曆來,包括在聯合國人權會議上都一直否認特務組織610的存在。密件曝光了610在迫害中所起的關鍵作用。

密件要求法院用小法庭審理法輪功案件,以限制到庭人數﹔開庭時間要提前通知610﹔開庭時要有610派人到場﹔出現狀況時,要由610來協調把握﹔並明確規定“法院不允許對法輪功案件出現無罪判決”。

北京律師江天勇也在辦案中遭到610對司法過程的干涉。

江天勇律師:“肯定是違反法律的。因爲610在中國的機構裏面,它是個甚麽機構?它是黨的某一個機構?還是政府的某一個機構?還是司法機構?我們從法律裏面,沒有看到610這樣一個機構。從刑事訴訟法,我們刑事案件依據刑事訴訟法裏面,610它根據甚麽法律參與這個事情。610從現有的法律來看它完全是一個非法的機構。”

中共密件甚至要求地方法院將辯護律師個人資料上報給各級610,以圖要挾敢於爲法輪功信仰者做無罪辯護的律師。但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的律師敢於站出來爲法輪功信仰者做無罪辯護。

李和平律師: “我認爲法輪功是一種信仰,既然憲法上規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從法律上講,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力,法輪功學員也有信仰法輪功的權力,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力。”

江天勇認爲中共當局及610組織對中國律師界的政治介入是違法的。因爲僅憑中共領導人的講話和喉舌媒體上的批判性文章,無法作爲迫害法輪功的法律依據,越來越多的律師認識到這一點,而敢於爲受害的法輪功學員做法律辯護。

新唐人記者 曲明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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