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20日訊】七十歲的澳大利亞前前聯邦法院法官恩菲爾德(Marcus Einfeld)星期五,因故意製造偽證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被法院判處至少2年徒刑。
星期五(3月20日),澳大利亞新南威爾省最高法院法官詹姆斯作出宣判, 前聯邦法院法官恩菲爾德,為了避免交通罰分,涉嫌「蓄意而且有預謀地做偽證」,以及「有計劃性地犯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獄至少兩年。
2006年一月,恩菲爾德的汽車在悉尼北岸被一架測速器測到駕駛速度超過限速10公里。然而他卻向警方謊稱汽車當時借給了他的一位朋友,企圖逃避77澳元的超速罰款和交通違規扣分處罰。但警方後來發現,恩菲爾德所說的那位朋友在超速事件發生之前就已經死亡。
法院外一位警官說:「我不知道他心裏到底在想甚麼,只有一個人知道答案吧。我只知道今天這裡沒有人勝訴。」
審理此案的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雖然沒有人受傷,但恩菲爾德的做法對「司法系統造車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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