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17日電)前總統夫人吳淑珍今天出庭表示,國務費機密費都是由陳鎮慧保管,但有時陳鎮慧錢放不下,會拿一部分錢請她代管,雖然陳鎮慧每月會拿國務費的帳目給她,但她均未細看。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四大案,下午傳訊吳淑珍及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對質,釐清吳淑珍是否知情國務費核銷及有無貪污犯意;順序是先由陳鎮慧律師林達傑詰問吳淑珍,再由吳淑珍的律師團詰問陳鎮慧。
吳淑珍答覆林達傑詰問時指出,在國務費案爆發前,她根本不知道國務費有分機密與非機密費,只知道都是總統可以用的錢;國務費機密費領出後,都是由陳鎮慧保管,但有時陳鎮慧說她的保險箱放不下,才會拿一部分錢到官邸的保險箱寄放。
她表示,家中私款向來是由她來管理,但官邸內的保險箱有上、下層,國務費都放在上層,下層是私款與自己的珠寶,不會弄混。有時她會拿錢給陳鎮慧,但一定都是總統府因公需要時,她才拿給對方,供總統因公使用。
吳淑珍說,自己沒有記帳習慣,官邸與國務費帳目都是陳鎮慧在管,陳鎮慧每月會拿包括基金會、國務費等公帳帳目給她看,「但我都看一看就放抽屜,我不喜歡管這麼瑣碎的東西」,當陳鎮慧拿下個月帳目來時,她就把上月的資料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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