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17日電)中國大陸深圳市昨天有100多輛接送台資富士康公司員工的巴士及司機聚集市區示威抗議車輛被退租,但富士康認為依照合同辦事,並將車輛所屬4家公司起訴至法院等候判決結果。
南方網今天報導,昨天上午,100多輛車身掛著抗議標語的巴士,沿著深圳龍華廣場馬路兩邊一字排開,不滿富士康及其車輛掛靠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繼續租用巴士,引來不少市民圍觀,幾個小時後,當地街道辦人員出面勸退司機們,並稱將與富士康協調處理,盡量解決問題。
據報導,這些巴士分別與深圳市金華通投資有限公司、東運強物流有限公司、安凱星凱龍客車有限公司、贛福安汽車貿易服務有限公司4家公司簽訂了3年的車輛租賃合同,而4家公司又與富士康簽訂了3年的租賃合同,為富士康員工提供接送服務。
據示威司機們表示,從去年8月開始,富士康在其產業園內新建的員工宿舍陸續投入使用,大部分工人搬回園區宿舍,約100輛巴士就被陸續通知下線停運,占車輛總數60%。
司機們又稱,對於已經下線停運車輛的司機,富士康去年12月21日發最後1次工資後,就停發他們的工資,而去年12月的工資只發了21天,司機所屬公司也一直沒有給他們明確的解決辦法。
有司機表示,當時很多司機就是衝著3年的租賃合同才買新車,且都按照富士康要求購買統一車型、配置的車輛,每輛車40多萬元人民幣,不少人都向銀行貸款買車,每月還貸款9800多元,3個月不還款就要被銀行封車。
贛福安汽車貿易服務有限公司一名司機說,他們當時與公司簽訂了3年的合同,而公司也是和富士康簽訂了3年的合同,富士康當時公開招標的時間、與公司簽訂合同的時間都是3年,現在他們只做了10個月就下線停運,損失由誰賠償。
金華通投資有限公司的劉經理表示,該公司現在很無奈,因為當時是按照招標與司機們簽訂的合同,司機們花幾十萬元買了新車,有的才上班7、8個月就被通知下線停運。
他說,該公司與富士康協商過很多次,一直沒有結果,富士康反而把他們告上法庭,現在這麼多司機等著要說法,走法律程序要很長時間,他們拖不起。
劉經理又說,富士康當時是通過公開招標形式挑選中標公司,而且要求統一車型、車輛配置,並簽訂3年的合同。他質疑富士康招標時已在其園區裡建員工宿舍,為何還要在招標時和合同中定了3年的時間。
他又說,他們與富士康的正式合同是在招標結果確定後1個月才簽訂,合同中的條款由富士康單方面制定,在簽約前司機已根據富士康的要求購買了規定的車輛,他們對條款有意見也沒辦法。
報導又稱,其他3家公司在這次事件中遇到的情況,也與金華通投資有限公司基本相同。
報導又引述深圳富士康科技集團媒體辦公室劉先生表示,2007年8月富士康向上述4家公司租賃員工巴士235輛,用於接送員工上下班,因金融海嘯,集團部分員工減少,外租宿舍退租及園區內宿舍優化整合,接送員工的巴士出現閒置,除部分巴士留用外,其他閒置車輛依照雙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退租。
他說,富士康按照合同約定送達解約通知時,第一批25輛車的簽約公司沒有提出異議,第2批、第3批、第4批共131輛車送達解約通知時,簽約公司拒絕簽收,要求賠償1年租金。
對於賠償1年租金的要求,富士康認為與「租賃合同」規定「1方因故解除合同,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向對方支付相對於1個月租金的違約金」的約定差距太大,多次協商後仍然無法解決。
為此,富士康將4家公司起訴到寶安區法院,法院受理後暫定於3月19日開庭審理,富士康將根據法院判決,對後續問題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