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塞拜然修憲公投 新聞自由恐更加倒退

【新唐人2009年3月16日訊】(中央社亞塞拜然巴庫16日法新電)把記者關進大牢、禁播外國媒體還不夠,屢受媒體評論機構批評的亞塞拜然還要透過18日的公民投票,進一步對媒體設限。

分析家說,18日的公投案,包括修改憲法,廢除總統只能兩任的規定。本案廣受矚目,反對人士認為此舉違反民主,而且也更鞏固現任總統阿利耶夫(IlhamAliyev)權力,長期掌控這個盛產石油的前蘇聯加盟共和國。

但關切新聞自由組織和此間媒體記者說,其他包括限制媒體權益的修憲案也令人擔憂。

亞塞拜然「記者與媒體自由協會」(Institute for Reporter and Media Freedom)負責人胡塞諾夫(Emin Huseynov)說,「我們關切和媒體相關的公投提案,有些將限制記者進行調查的機會。」

其中一項修正案將規定,除非當事人同意,任何人不得被拍照、錄影或錄音。批評者說,這樣一來,記者無法做調查採訪,而且也可能對公共事件的報導帶來更嚴格的限制。

另一項修正案禁止對「國家標誌」表達「不敬」之意。有些人擔心這意味著連批評總統或政府都不可以。

另一項修憲案賦予每個人「有權反駁或反擊危害其權益或傷害其聲譽的媒體報導」,批評者認為這樣規定太過籠統。

支持者認為這些公投案都是為了保護隱私權,對抗缺乏專業水準的亞塞拜然媒體散播言論傷害他人或腐敗成風。

執政的「新世紀亞塞拜然黨」(Yeni Azerbaijanparty)執行副秘書長葛班里(Mubariz Gurbanly)說,「比方說我和家人在某地休息,任何人都不准在未取得我的同意下,對我錄影、拍照或錄音。」

他說,「但是當我從事公開活動,和選民、記者或其他人晤面,那當然可以不必徵求我同意就可以拍照、錄音或錄影,並且廣為發佈。」

但評論家說,鑑於亞塞拜然過去新聞自由記錄差,語意鬆散的修憲案日後可能被濫用。

媒體權益組織和西方政府過去經常控訴亞塞拜然當局企圖扼殺批判性的新聞採訪。

亞塞拜然的誹謗罪屬於刑事犯罪,這個高度爭議的法規和許多西方國家以民事訴訟大相逕庭,近年來也使得好幾十個新聞記者鋃鐺入獄。

去年底,亞塞拜然禁止國內廣播頻道為外國廣播電台播音,有效阻絕用當地語言播放的英國廣播公司(BBC)、美國之音(Voice of America)和自由廣播電台(Radio Liberty)的新聞節目,外界咸認這些節目是該國僅有的獨立新聞來源。

本月上旬,國會通過修法,舉凡媒體編輯是外國人或教育程度不高,都算觸法,法院得關閉媒體達兩個月之久。

較傾向反對勢力的圖蘭新聞通訊社(Turan newsagency)的一名政治新聞特派員說,新聞自由迅速倒退,新的修憲案恐怕只會雪上加霜。

他說,「這些修法很可能導致媒體自我審查,結果更加箝制新聞自由。」(譯者:賴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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