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國務費 扁拿李登輝馬英九為己辯護

【新唐人2009年3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1日電)前總統陳水扁今天出庭扁案時,再次就自己被控貪污國務費案答辯,強調他是依循前總統李登輝時代的內規辦理,且總統馬英九北市長任內特別費都可無罪,他的案子也不該有事才對。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被控國務費、洗錢、龍潭等案,今天繼續提訊陳水扁進行準備程序。辯方希望國務費案中,法院能傳訊李登輝、調閱歷年總統國務費使用情況,以及總統馬英九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核銷資料及馬英九特別費案整個司法訴訟的裁判書類。

陳水扁上午答辯時再度援引李登輝為自己解套,表示檢方指控他未依規定核銷、未設專帳專戶管理國務費,但根據前總統李登輝辦公室主任蘇志誠的證詞,蘇志誠也坦承過去根本不知道要專帳專戶使用,並強調自己完全依照李登輝時代的內規辦理國務費核銷與使用。

  下午庭訊時,陳水扁則要求法院向總統府函查國務費使用性質、歷任總統單據核銷憑據,也要向審計部調閱馬總統台北市長任內,市長特別費的核銷單據。他指出,調閱這些資料是為證明馬總統當時的原始憑證也是使用他人發票,但是卻沒有被以貪污起訴、判刑。

  陳水扁聲請調查馬總統特別費案中,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的全部卷證,證明特別費的性質與核銷程序,可以比照國務費案,他認為馬總統特別費案可以無罪,「本案也不應該有事才對」。

  陳水扁下午在答辯時,一度槓上審判長蔡守訓,原因是下午一開庭時,蔡守訓請陳水扁就證據清單的證據能力表示意見,但陳水扁又開始講國務費的歷史,蔡守訓打斷扁發言,請他不要答非所問。

陳水扁質疑為何早上可以說,下午就不能說;蔡守訓稱上午也已提醒不要離題,沒打斷是尊重,陳水扁又反問「為什麼上午尊重,下午就不尊重」。蔡守訓於是當庭諭知,今天只討論證據能力,其他部分日後實質審理時會給被告說明的機會,請被告就證據能力表示意見,此時陳水扁回稱「既然審判長不讓我講,我就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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