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第三次判處化學阿里死刑

【新唐人2009年3月2日訊】伊拉克一法庭星期一判處前總統薩達姆•侯賽因的表兄弟、綽號“化學阿里”的阿里•哈桑•馬吉德第三次死刑,罪名是1999年殺害和驅逐甚葉派穆斯林。

馬吉德和兩名同案犯一同被判處死刑,罪名是在1999年參與殘酷鎮壓甚葉派。薩達姆政權的副總理兼外交部長塔里克•阿齊茲和另外3名同案被告在此案中被判無罪。但他們還面臨另一起案件的審判。

馬吉德在薩達姆政權期間曾擔任國防部長、內政部長和安全機構領導人等職務。伊拉克高等法院2007年6月第一次判處馬吉德死刑,罪名是他1988年在伊拉克北部發動鎮壓庫爾德人的“安法勒”行動,並在行動中下令使用毒氣,他也因此被稱為“化學阿里”。2008年12月他第二次被判處死刑,罪名是在1991年海灣戰爭後殘酷鎮壓伊拉克南部地區的甚葉派起義,造成上萬人死亡。但對他的死刑判決一直沒有執行。

據位於紐約的人權觀察估計在薩達姆統治期間,伊拉克共有29萬人失蹤,許多人的屍體被扔到了下水道中。 薩達姆2006年12月被以反人類罪施以死刑。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