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開庭 律師將聲請勘驗筆錄光碟

【新唐人2009年2月25日訊】臺北地方法院25日持續針對臺灣前總統陳水扁所涉及的四大案件,召開程序準備庭,陳水扁的辯護律師提出聲請,認為特偵組偵訊的筆錄全部無效,不具證據能力。 並表示會繼續提出聲請撤銷羈押

臺北地方法院上午提訊陳水扁,針對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與竹科龍潭購地案繼續進行準備程序。陳水扁委任律師再次強調,特偵組筆錄訊問沒有全程錄影錄音,且特偵組對證人與被告,以誘導和威嚇方式取供。律師認為特偵組偵訊的筆錄屬於傳聞證據,全部無效。

陳水扁委任律師 石宜琳:「最主要目的在於彈劾其他的一些證據文書,比如說﹔筆錄啦,這些都沒有證據的內涵,到時候我們會請求法院勘驗光碟,勘驗光碟我想這是可公評的事項。」

律師表示,將聲請合議庭現場勘驗光碟,如果有必要,希望法院傳喚相關證人與被告,當庭交叉詰問。

陳水扁委任律師 石宜琳:「會,我們會傳訊他來做詰問,交互詰問。」

由於陳水扁之前用禁食來表達對特偵組強烈不滿,25日出庭也顯得憔悴,委任律師表示,陳水扁沒有串證與逃亡事實,律師團仍然會繼續提出聲請撤銷羈押。為避免程序準備時間不夠,審判長決議 3月4日上將加開準備程序庭。

新唐人亞太電視 闕寶如 陳冠寰 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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