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審理4大案 24日起連3天提訊陳水扁

【新唐人2009年2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2日電)台北地方法院本週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家貪污、洗錢等4大案,將於24至26日第二次提訊陳水扁,繼續進行全案陳水扁部分的準備程序庭。

台北地院審理扁家國務機要費案、洗錢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等4大案,陳水扁原本是第一個召開準備程序的被告,但是在1月19日上午召開準備程序庭時,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石宜琳等人以本案卷證過多,要求再給他們一點閱卷時間。

當時鄭文龍等人表示,希望能夠扣除農曆年假外,再多1個月的閱卷時間,審判長蔡守訓說,「被告還在押,你們還想過年啊?」

不過,蔡守訓審酌特偵組在當時開庭前才又送進152宗有關於洗錢資金交易流向的明細表,因此裁定改到2月24日至26日上午9時30分,續行本案陳水扁部分的準備程序庭,同時將原訂1月21日的庭期取消。24至26日也將是陳水扁第二度為扁家4大案出庭進行準備程序。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