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16日電)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天說,失業給付是否要自現行6個月延長至9個月,須視平均失業週數變化而定,若要延長,失業週數也須與9個月相當才行,目前立場是不排除,但正觀察中。
王如玄下午至新聞局舉行勞委會政策說明會,對是否延長失業給付時間提出說明。
她表示,在就業保險法中,勞委會已針對中高齡及身心障礙者的失業給付提出自6個月延至9個月的修正案,盼本會期能完成立法。
至於是否將全面延長至9個月,王如玄說,立法院休會期間她全省走透透拜訪各縣市工會,有贊成也有反對,反對者認為與其給勞工魚吃,不如給釣竿,政府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或提供職業訓練,可能會比單純延長失業給付,更符合勞工期待。
王如玄表示,今年1月調查的全國平均失業週數為26週,約6個月多一點,民國90年以來,失業週數也曾攀升至27周,但當時失業給付仍維持在6個月,因此若要全面延長失業給付,那失業週數應與9個月(36週)相當才會做政策評估,因此現行的立場是不排除,但正在考慮中。
對於今年的失業率目標,她表示,除行政院已推出的相關政策外,勞委會也正規劃其它方案,著重在如何創造更多就業,若失業率發展到一定階段,也不排除會提出促進就業特別條例。
王如玄說,經建會曾做過評估,若無人為及政府介入,國內失業率可能會到6%,因此政府積極釋出非常資源,政策目標是將今年失業率控制在4.5%以下,勞委會絕對是嚴陣以待,並隨時做最壞的打算,做最好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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