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16日電)中國大陸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公佈,去年廣東全省立案偵查幹部犯罪案1767宗,涉及1873人,挽回經濟損失人民幣10億6千萬元。其中138名處級及10名廳級官員因貪污瀆職下台。
「廣州日報」今天引述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鄭紅在廣東省第11屆人大第2次會議上發表工作報告指出,去年廣東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1767宗,涉及1873人,分別比上年增加1.9%。
去年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幹部貪污賄賂10萬元以上、挪用100萬元以上的案件717宗,涉及1873人,涉嫌犯罪的處級幹部138人,廳級幹部10人。
深入查辦涉及民生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商業賄賂案件666宗,涉及676人。其中城鎮建設領域賄賂案268宗,涉及273人;查辦涉農職務犯罪案件313宗,涉及348人;立案偵查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背後的瀆職犯罪案33宗,涉及27人。
另外,廣東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司法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案件涉及102人。其中貪污賄賂案件48人,瀆職侵權案件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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