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8日訊】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中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星期五公佈《香港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規定港澳記者赴大陸採訪前必須向中聯辦申請採訪證。香港記者協會指新規定是倒退,進一步壓縮新聞採訪自由。
《香港澳門記者在內地採訪辦法》當中的第五條要求港澳記者在取得中聯辦發出的採訪證之後,方可進入大陸採訪。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譚志強批評新規定倒退到89年六四事件時期,必定會阻礙新聞採訪自由。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譚志強:最近幾年來,中國常常發生一些大型的災難新聞,等你申請證件啊,再買飛機票證件下來,再進去新聞根本就不必跑了嘛!
譚志強並擔憂,中共藉此阻止一些不受它歡迎的媒體進入中國進行採訪。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譚志強:像香港某個傳媒集團在過去十幾年來申請很多次沒有一次批准,這對個別傳媒造成歧視狀態,甚至這個傳媒在去年根據奧運申請批准了,結果在北京機場被攔下來,不讓他進去。
他並表示,近兩年大陸的採訪自由不斷收縮,預測未來會有更多記者不經正常管道採訪。由於今年是六四事件20週年、中共鎮壓法輪功10年,也是西藏抗暴50週年,譚志強不排除中共進一步限制採訪與今年是政治敏感年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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