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7日訊】中國毒奶粉事件受害家長近日向本臺記者反映,當地政府在處理賠償時錯誤百出,原因是各地結石患兒瞞報、漏報和錯報的情況很普遍,很多地方官員將動過手術的重症患兒,按照輕患者的賠償標準給予兩千元了事。
深圳結石寶寶家長馬洪斌告訴記者,政府沒有跟受害家長協商,單方面出臺的賠償方案他無
法接受,他還聽說農村有很多受害幼兒被漏報,無法領到賠償。
馬洪斌:像我小孩這麼嚴重,你說賠多少就賠多少的話,那我覺得就是對我們來說是奇恥大辱,叫我去領我拒絕了,如果人家那小孩去醫院治療啦,白報上去報上去說沒有那個錢,現在已經報不上去了,賠償也已經賠完了。
四川結石寶寶家長黃女士表示,她的寶寶是動手術的重症患兒,照政府的賠償方案應該獲得
三萬元賠償,但是醫院報錯,只能領到2000塊錢賠償。
黃女士:你這個孩子應該屬於重醫症,而衛生局他說是醫院報錯了,然後,要醫院重新上報,他醫院不願意,放在孩子這個解決上只有2000塊錢。
安徽結石寶寶家長王連傑表示,醫院說是報錯,所以到現在還沒領到三萬塊錢的賠償。
王連傑:我們是屬於第二種類型,屬於重症,他報我的小孩錯報了,我又打電話給醫院,重新報上去,有三個人到現在還沒有解決。
去年底,中共當局出臺毒奶粉受害嬰兒賠償方案是,死亡者每人獲賠20萬,重病者每人獲賠
3萬,普通患者每人獲賠2000元。
新唐人記者陸芳 熊斌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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