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20日訊】被台灣媒體稱為世紀審判的陳水扁弊案1月19號星期一正式開庭。
據美國之音楊晨19日台北報導,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嫌貪污洗錢的案件今天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進行了四個半小時。審判過程不允許直播,只允許旁聽。
在法庭上,陳水扁堅持站著答辯。當法官問陳水扁認不認罪,陳水扁回答:我沒有犯罪。
陳水扁案件千頭萬緒,今天審理的是其中的龍潭購地弊案。
台北地檢署當庭追加兩項罪名,「藉勢借端勒索強募財物罪」,也就是勒索罪;另一個是「非主管職務圖利罪」,是可以判無期徒刑的重罪。這引起陳水扁律師團的不滿,三位律師輪番起身發言表達不滿,審判長蔡守訓大聲勒令他們坐下發言,法庭氣氛劍拔弩張。
陳水扁本人表示追加他兩條罪名,把他從一位前總統貶低為地痞流氓,是對他第二度傷害,還說他將死不瞑目。
庭審後陳水扁被押回看守所。律師提出解除羈押遭到法官拒絕。下次開庭為1月24號,意味著這個新年陳水扁必須在看守所度過。
這個案件的另外兩名被告在隨後的庭審中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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