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法庭判處澳洲作家誹謗皇室入獄三年

【新唐人2009年1月20日訊】國法庭星期一判處一名澳大利亞作家入獄三年,罪名是他在撰寫的小說中涉及誹謗泰國國王。

41歲的哈里•尼古拉德斯2005年著書《逼真》,雖然只銷售七本,但國法官裁定其觸犯冒犯君主罪。

法官說,考慮到尼古拉德斯承認罪行,遂將刑期從六年減至三年,這是冒犯君主罪的最低限度的處罰。

尼古拉德斯經常往來於泰國,曾在清邁的一所大學教授英語,業餘時間給報紙和網站寫寫文章。

在泰國,冒犯泰國國王81歲的普密蓬•阿杜德最高可被判15年監禁,儘管泰國國王曾說自己不應該免受批評,但警方還是迫於壓力調查所有的檢舉,擔心如果置之不理,自己也會受到冒犯君主罪的處罰。

2007年,瑞士人尤弗因用黑顏料塗抹泰王肖像被判入獄十年,但四個月後在泰國新年之際被特赦,隨後被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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