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5日電)自由時報昨天報導綠首長特別費案起訴半年才移審,法務部長王清峰今天發文,要求負責偵辦的最高檢特偵組查明相關人員責任,並且依規定處理具報。
對於自由時報的相關報導,特偵組昨天由發言人陳雲南出面表示,由於這段期間特偵組都在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家相關案件,加上特別費案的相關單位憑證過多,整理相當費時,所以才會拖到半年後才移審。
依據王清峰所發出的函件指出,法務部頒定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第10點規定,「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書記官應於交付送達後7日內將起訴書連同卷證移送管轄法院」,特偵組的作法與該規定不符,要求特偵組查明相關人員責任並依規定處理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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