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李新紐約報導】紐約市民事法庭皇后郡小額索償法庭於12月22日晚針對余文忠提出的5月20日在法拉盛遭毆打索賠案作出勝訴判決﹐裁定被告倪福((Fu Ni﹐音譯)於30天之內需支付受害人1020美金賠償﹐不得上訴。受害人余文忠在受訪時表示﹐誰做了惡事﹐誰就該受到懲罰。正義需要得到維護和伸張。
被告無理誣陷 法庭判原告勝訴
據余文忠描述﹐22日晚﹐在法庭上余文忠申訴道﹕「我於5月20日在法拉盛緬街圖書館前被一夥人毆打﹐他(指被告人倪福)是其中的一個。我是一位法輪功學員﹐我因信仰而受到迫害。」
在受害人余文忠所呈交的證據面前﹐被告倪福不敢承認照片裡身穿紅衣者是自己﹐反而誣陷余文忠打他。他說:「他(余文忠)朝我拍照。我怎麼會打人呢﹖是他打我。」
庭審後﹐小額索償法庭當場作出了不得上訴的判決並宣佈以信件方式書面通知判決結果。法庭判決﹕被告倪福須支付受害人1020美金賠償。
根據法庭規定﹐要求被告倪福在30天之內繳納賠償款項。如逾期不交﹐其財產將被調查﹐或以房屋、銀行存款作抵押。
余文忠﹕壞人應該受到懲罰
余文忠在受訪中說﹕「我認為﹐在這個索賠案上﹐美國法庭是正義的。雖然被告不承認﹐甚至誣告我打他﹐但判決結果表明﹕誰做了惡事﹐誰就該受到懲罰。」
「我不是為錢而打官司。」余文忠說﹕「我們所受的肉體上和精神上的傷害是無法用錢來衡量的。打人在這個文明社會是無能的表現﹐是犯法的。這個判決結果是有意義的﹐因為正義需要得到伸張。善惡有報是不變的真理。」
余文忠說﹕「被告倪福曾對我叫囂說﹕‘法拉盛不允許你們法輪功存在’。我覺得這些人很可憐﹐為邪惡的中共所蒙蔽﹐他們在法拉盛對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毒害了多少民眾﹐這是比攻擊罪更大的犯罪。它的性質很惡劣。我奉勸他們不要再做這些傷天害理的違法事情了。」
5.20法拉盛毆打案回顧
5月20日上午10點15分左右,紐約皇后區法拉盛圖書館門前的人行道上,連續第4天出現中共煽動和組織親共人士圍攻退党服務中心義工事件。法輪功學員余文忠右耳被毆傷,之后被送往醫院。
紐約警察當場逮捕了45歲住在皇后區Byrd街43-45號的陳光(音)。5月21日下午7點多,紐約警察在皇后區法拉盛圖書館對面又逮捕了一名20日參與毆打法輪功學員余文忠的凶嫌—倪福。5月23日下午2點半左右,警方在紐約法拉盛再度抓捕一名20日暴力事件的凶嫌楊鑽(John Zuan Yang﹐音譯)。
5月22日﹐《追查國際》電話調查顯示,中共紐約總領事彭克玉策划、操縱、糾集當地親共人士暴力圍攻紐約法拉盛法輪功退党中心﹐毆打法輪功學員一事。彭克玉在電話中明确表示,中領館官員和他本人都曾經前往現場,而事后則到某些親共僑社表達「感謝」和支援。
目前該案件仍在紐約市皇后區刑事法庭的審理之中。嫌犯之一陳光因三次未出庭受審﹐已構成藐視法庭罪。紐約市皇后區地區檢察院已對陳光下達了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