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到澳門聲援大遊行被阻止入境

【新唐人12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臺駐香特約記者心語採訪報導)澳門回歸九周年之日,有民間團體發起大遊行爭取民主。香港二十幾名泛民主派人士,包括九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專程到澳門計畫參加遊行聲援,卻被入境處阻止。他們對此提出強烈抗議並認為此事件再次反映澳門政府擁有一份黑名單,會在特定時候阻止某些敏感人士入境。

今年的12月20號是澳門回歸九周年之日,澳門民間團體,新澳門學社發起“反貪腐,爭民主”的大遊行,主辦單位表示參加人數約一千人。由於澳門政府計畫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並已在12月19號正式進入立法程式,新澳門學社發起的該次遊行主題也涉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20幾名香泛民主派人士,包括9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何俊仁、李卓人、李永達、甘乃威、梁家傑、劉慧卿、梁國雄及餘若薇在內,星期六乘船到澳門原準備參加大遊行,卻遭澳門有關當局拒絕入境,說他們觸犯澳門《內部保安綱要法》,不准入境。被拒絕入境的何秀蘭之後接受香港媒體採訪時表示:“澳門入境處只有說我們違反內部保安綱要法,卻沒有將綱要法裏具體的內容告訴我們。”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星期天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我們是星期天進去關口時,他們邀請我們二十多人進去一房間裏,把我們的身份證都收起來,差不多等了四十五分鐘到一個小時,然後就給我們一個表格,說是因為保安法不准我們進去,然後要我們在表格上簽名,但我們都不同意簽。”

記者:澳門政府怎會知道是哪二十幾人要進去參加大遊行而不讓進去的呢?

甘乃威:我相信他們是有一份黑名單的,我們民主派曾在報章說我們有八人或九人會去澳門,這是澳門政府一早知道的。我覺得比較奇怪的是其他一些不是我們民主黨的,也不是其他黨派的人士都被拒絕入境,可能香港有些機構給他們一些資料。

澳門政府之後發表聲明,強調澳門政府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履行本身的憲政責任,是澳門特區的內部事務;澳門政府一向歡迎各地的人士前來澳門,但旅客在澳期間必須尊重並遵守澳門的法律,不應從事與旅客身份不符的活動。然而,發起大遊行的澳門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表示:“澳門的政府不是問責的政府,也不是守法的政府,所以基本上就沒有它的辦法。我們也曾經就此(阻止某些人士入境)問題提出諮詢,也向監察警方的機構做出投訴,全都是沒有用的,他們都是為所欲為。香港的朋友申請參加遊行被拒絕入境,我們對於政府不守法的行為表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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