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楊佳襲警案在有關動機、背景、證據、律師權利、審理過程、家屬被綁架、證人失蹤等一大堆亂七八糟的疑問中,和外界一片質疑聲中毅然決然地落幕了。楊佳案讓中國人對中國的司法再次感到絕望。
而那天,在加拿大多倫多北部新市的安省法庭,案件的主審法官保恩在判決時表示,此案是他在任法官四年的生涯中,最難作出裁決的一次,他非常痛苦。法庭掌握大量確鑿的證據,案件涉及嚴重刑事罪行,並危及加拿大的國家安全,但是,他卻不得不裁決嫌疑人無罪,並將其當庭釋放,因為警方在調查行動中出現了違規現象。他語重心長地規勸獲判無罪的兩名中國留學生,在人生道路上要選擇走正路。
兩名涉嫌製造假護照、假證件、假學歷證明等文件的一男一女中國留學生,25歲的沈彥(YanShen音譯)和26歲鍾蕊瓊(RuiQiongZhong音譯)獲判無罪。鍾蕊瓊獲當庭釋放,沈彥因為涉簽證過期,非法滯留,所以轉由移民局處理。
案件發生在2007年3月,加拿大多倫多北部馬克漢姆市(Markham)的警方,在一個華人聚集區巡邏,因為當地頻繁發生汽車及安全氣袋被盜案。警察見到兩輛汽車在一棟房屋前形跡可疑,當時天氣寒冷,而房屋大門敞開,警察懷疑有人蓄意打劫,於是上前詢問。可是從房屋內走出的一名男留學生一見警察,一言不發,轉身就往地下室跑,令警察感到蹊蹺,於是跟進去察看,結果展現在他面前的景象卻令他大出意外。留學生的住處竟然是一個造假加工廠,有大量各種假身份證件、假文件證明和大量造假工具。
警方當時在房屋內拘捕了5名案發時年齡介於23至26歲的中國留學生,並用手銬銬起了其中年齡最大態度囂張的女留學生鍾蕊瓊和25歲的沈彥。轉天,警方在申請了搜查令之後,再次到房屋內進行徹底搜查,找出數百份尚未完工的假文憑、假成績單、假學歷、假移民卡、假護照、假學生簽證、假汽車駕照。此外,還有護照鋼印模,大量的中國和加拿大各級政府及機構的印章等。
警方說,經專家鑑定,這些假貨的「亂真」程度令人驚訝。只有受過專門訓練的專業人士,才能分辨得出真假。警方表示,涉案的中國留學生公然在互聯網上刊登廣告,列明各類「貨品」的價目,例如︰一張學生簽證或往返簽證定價1500加元,學歷加三份公證書是2000加元,學歷加三份公證書及一份網上成績單是3000加元,托福考試成績是2500加元。最貴的是假結婚移民證明,要價1萬8千加元。警方還稱,當時仍有超過100名試圖購買這些假文件的華人客戶。多倫多警察總長當時表示,這是加拿大有史以來破獲的最大型的製造假證件及假文件的案件,涉案假證件假文件應有盡有,讓人大開眼界。而嫌疑人竟然在互聯網上公開刊登廣告,列明每項偽造文件的價目表,更顯猖狂。
五名中國留學生被控以多項與詐騙有關的罪名。不久,控方以證據不足撤銷了對三名來自上海的留學生許傑、王兆陽及朱元俠的有關控罪,另外一名男留學生沈彥和唯一的女留學生鍾蕊瓊則進入司法程序。沈彥因為涉非法滯留繼續遭羈押,鍾蕊瓊則獲交保釋放。當時,鍾蕊瓊並懷有身孕,在結案前幾個月已經產下孩子。鍾蕊瓊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還曾多次無視法庭傳召,延誤出席法庭聆訊。
今年十月底,案件的審理進入最後結案陳詞階段,被告聘請的律師瑪麗.克萊默在庭上表示,警察在遇到嫌疑人時,沒有充分的理由,也沒有搜查令,就進入案件中的房屋調查,還用手銬銬人,違反了加拿大人權憲章的有關條文。因為人權憲章有具體的條文規管警方的調查工作。警察的做法,涉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所以,警方通過不規範的手段找到的任何證據,都應該被視為無效。加拿大人權憲章保障每一個在加拿大的個體的權利。
十一月五日,主審法官保恩在裁決時表示,他採納辯方律師提出的有關加拿大《人權憲章》中第24(2)條《排除證據》條文,原因是案發當晚警方人員在搜查及調查行為上,出現違規情況。因此他裁定兩名涉案中國留學生鍾蕊瓊及沈彥無罪。他說,這是一宗不尋常的案件。警方發現的證據屬於異常嚴重罪案性質,罪案甚至影響加拿大國家安全,該案的嚴重性是可以想像的。儘管如此,警方在案件調查過程的違規行徑也是不能原諒的。
今天12月5日是案件上訴的最後期限,看來控方已經放棄上訴。而案件中的女留學生鍾蕊瓊在在被問到如何看待如果控方上訴,她說︰「會奉陪到底」。
近日,加拿大《多倫多星報》的一名記者,假扮成客戶,追蹤調查並報導了26歲的來自中國大陸的孫鵬,大量製造加拿大各著名學府假學歷的案件。孫鵬在過去的四年間,已經出售了上千份假文憑學歷,每份要價在三千元到六千元之間。他表示,他的大部分客戶是不願意上學的中國留學生,或者是為了拿到一份假高等學歷回流中國高薪就業的大陸移民。
2008年12月5日
--轉自《動向雜誌2008年12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