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毒奶失职官员易地做官惹争议

【新唐人12月18日訊】(美国之音记者陈苏报道) 中国安徽省阜阳市一批官员因2004年劣质毒奶粉事件被问责下台。现在被问责的官员大多纷纷重新获得要职。有法律界人士说,中国尚未建立起问责制,失职、渎职官员易地做官暴露出的是“民不选举,官不为民”的官场弊端。

安徽阜阳2004年爆发的劣质毒奶粉事件导致12名婴儿死亡,200多名婴儿的健康受到终生影响。阜阳毒奶粉事件在官场掀起了一场问责风暴,大约有15名失职、渎职官员的乌纱帽纷纷落地。
*阜阳毒奶粉事件下台官员纷获新职*

然而,当中国民众对阜阳毒奶粉事件仍然记忆犹新之际,这些下台官员中的大多数却已再次受到重用,易地重新做官。阜阳市原市长刘庆强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后,安徽省政府便于一年后的2005年任命他为省环保局局长;阜阳市卫生局原副局长丁丽玲被责令辞职后,被调入阜阳一家市直属机关任副调研员,于2007年被任命为该局副局长;阜阳市工商界原副局长杨伟被撤职后,现已调往安徽另外一个城市任市工商局副局长;阜阳原工商局局长周毅生被责令辞职之后,现已重新回到安徽省工商局机关工作。

中国的齐鲁晚报以“阜阳奶粉下岗官员复出令人忧”为题的文章说,当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的伤口尚未愈合之时,“我们反而看到失职、渎职的官员竟体面的重拾被问责风暴掀落的乌纱帽,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香港太阳报以“中国的问责制如休假制”为题发表文章,质问为什么“在劣质奶粉事件中死去的婴儿,他们的生命只有一次,而这些害人于无形的官员,他们的政治生命却可以重生”。文章说,如果这些官员真的象当局所称的那样“人才难得”,要给他们一次机会,“那谁又能给那些死去的婴儿重新活一次的机会呢”?

*中国急需官员问责制立法*

阜阳毒奶粉事件在中国官场刮起的问责风暴看起来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收场了。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的郝劲松律师说,实际上,中国根本就没有建立起问责制度,所谓问责制不过是一些官员正在讨论的理论而已,所以中国急需有关立法。

他说:“当务之急就是需要立法,对公务员问责的这一块要专门做出规定,具体到某些细节,比如说多少年之内不准从事公务员工作,就象泰国选举一样,你在几年之内不准执政。我觉得这种用制度性的框架来约束这些公务员。”

郝劲松律师说,中国实际上已建立有关公务员的法规。他说,身上带有政治和行政污点的人已经丧失了公务员必须具有的诚信品质,不应再为官。

他说:“按照公务员法,包括有关公务员的规定,这样一些犯了错误的,受到党纪或者政纪处分的人,不能在短时间内重新走上岗位。你已经丧失了民众对你的信任度,你就不应该再从事公务员的工作了。”

中国人民大学党史系教授张同新说,从阜阳奶粉事件下台的官员重新做官的现实看,现在的中共干部制度显然与民众的期望存在差距,需要改进:“我认为不排除现在共产党的组织用人政策上有进一步改进的必要,因为从群众的要求看,是希望这些人不应该再任用了,因为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到其他地方是不是还会出现旁的事情呢?这个谁也不敢保证。可是现在看来我们的干部政策还没有这样的规定,这跟群众的要求之间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不过,张同新认为,中国的干部任用制度由来已久,涉及面广,干部队伍庞大,如果给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来个急煞车,恐怕带来的问题比解决得还要多。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自2004年以来,中共制定了一系列的干部任免规定,到去年7月,已经有6千8百24人自愿辞职、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但安徽阜阳奶粉事件下台的官员复出看上去并不符合中共目前的干部制度改革政策。

香港太阳报星期四的文章认为,导致他们复出的最大可能是当地盘根错节的裙带关系。官员结成庞大的利益集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的郝劲松律师说,中国官场的腐败,卖官现象的泛滥确实衍生出一批不怕民众投诉,不怕暂时丢乌纱的官员。他说,阜阳这批失职、渎职官员之所以能够复出再受重用,说到底是他们头上的乌纱帽不是老百姓授权给予的,而是更高一层的领导给予的。

他说:“中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就是因为官员不是民众选举产生的,他们是不对民众负责的。民不选举,官不为民。如果老百姓能用手中的选票选出这些官员,那么下一次,我就可以把你选下来。”

被中国网民称作“史上最牛县委书记”的辽宁省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因为在今年初派警察进北京抓记者而被撤职。不久前曾经短暂复出,遭网民披露后再次消失。因此评论人士认为,随着舆论监督的加强,阜阳的这批失职、渎职官员恐怕早已被中国媒体的网民盯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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