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達成協議 解決經濟及氣候變遷問題

(中央社記者唐秉鈞布魯塞爾12日專電)歐洲聯盟會員國領袖今天達致協議,以解決經濟衰退與氣候變遷問題。他們並做成政治決定,促使愛爾蘭能儘早批准「里斯本條約」,加速改革歐盟擴大後不合時宜的制度。

歐盟27個會員國的元首或政府首長,昨天起在布魯塞爾召開兩天高峰會議。

儘管會前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對一些歐盟國家,全盤接受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Commission)提出的振興方案不以為然,但在高峰會已與其它會員國領袖立場一致,決定支持這項方案。

歐盟執委會在11月26日提出2000億歐元(約新台幣8兆6000萬元)的振興經濟方案,約相當歐盟境內生產毛額的1.5%。

歐盟輪值主席法國總統沙柯吉(Nicolas Sarkozy)在會後的記者會中指出,歐盟會員國領袖同意,面對嚴重的經濟危機,有必要支持歐盟執委會提出的振興經濟方案。

歐盟領袖在高峰會中並同意建立一套機制,由歐盟會員國及不同產業共同努力,以使歐盟能更有效對抗全球氣候變遷,並在2020年減少20%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將再生能源的使用提升至佔能源總消費量的20%。

沙柯吉表示,經濟危機不能用來做為不推動解決氣候變遷問題的理由。他並指出,美國總統當選人歐巴馬已將對抗氣候變遷做為中心政策之一,如歐盟不做,將是很可悲的事。

歐盟執委會主席巴洛索(Jose Manuel Barroso)呼籲其它國家仿效歐盟,在節能減碳上採取與歐盟一樣的做法。

為促使愛爾蘭能就「里斯本條約」(LisbonTreaty )舉行第二次公民投票,儘早改革已不適合歐盟發展所需的制度,歐盟領袖在高峰會中並決定,如愛爾蘭批准這項條約,今後在歐盟執委會仍能保留執委的席位。

愛爾蘭政府曾表示,「里斯本條約」未獲人民支持,是因他們害怕批准這項條約後,愛爾蘭會喪失在歐盟執委會中的席位。

今年6月12日,愛爾蘭在公民投票中拒絕批准「里斯本條約」,已使得原預期明年在經過所有歐盟國家批准後,生效實施的這項條約遭遇困難。

「里斯本條約」的重要條文包括減少歐盟執委會委員人數、設置歐盟理事會主席,以及制訂更有效率的決策投票制度等。這項條約的實施,也將使歐盟機構的決策與執行過程更透明、快速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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