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8日電)香港高等法院今天裁定,囚犯應該享有投票權。
兩名在囚人士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院就囚犯是否享有投票權作出裁決;而高等法院上午終於作出了上述裁定。
法官表示,本地囚犯不能投票違反了基本法及人權法的規定。
梁國雄在法院作出裁決後表示,如果政府不上訴,今後就應該修改法令,在監獄內增設投票設施。
在過去的選舉中,香港當局並未在監獄內設立投資設施,以致囚犯未能投票,也因此促成囚犯提出司法覆核。
據了解,一些西方國家會在監獄內設立投票設施,讓囚犯可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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