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曉康:我們的「七仙女」

去年秋天王友琴來郵件,說她要編《文革受難者》第二集,問我能不能寫寫嚴鳳英之死,收進這個集子,我回覆道:

關於嚴鳳英之死,我偶然跟劉曉波談起,他也要我寫出來,前幾天還來催過。我至今不敢動筆,是因為沒有想好怎麼處理這個題目,只想好了文章的標題:《我們的七仙女》,可是──

「七仙女」竟被開膛剖腹,而且是當眾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一個怎樣瘋癲、倒錯的世道,才會導致這種慘劇?堪比中國古代凌遲剖腹,碎棺戳屍的陰慘之刑,昭然施行於二十世紀,現代中國人的常識、倫理底線哪裡去了?

直接施暴者,是一個軍代表,他的權力來源是什麼,竟可以令他如此喪盡天良而不被制止?誰又應當負責並被追究?

「七仙女」今天是如何被平反、有被重新歌頌的?平反是如何繞過了這個慘烈的細節?而忘掉這個細節,對我們意味著什麼?

我無法下筆,是我面對不了這幾個問題,我一動筆就心裡發慌。我不能陳述完事實就了事,與其這樣,我寧願不著一字。

「樹上的鳥兒成雙對……」,這穿越了古與今、南與北、神話與現實、傳統與當今、官場與市井的一曲黃梅調,無論後來被多少人反覆詠歎了多少次,依然已成絕響,而嚴鳳英這個「墜入凡間的精靈」,曾給中國民間帶來的藝術享受,幾乎空前絕後,是目下演藝界的「天王巨星」們無法企及的。一個藝術家,在承平時期可以家喻戶曉、名滿天下,一旦世道淪喪,或可遭遇常情無法想像的恐怖之境。一個藝人(江青)升天,氣焰萬丈,則普天下的藝人均成另類,或入獄為囚,或揪斗致死,或忍辱自盡,活得出來的寥寥無幾,然而身受戕害之劇烈,無人甚於嚴鳳英。無疑,這不是一個「黃梅戲巨星」個人的榮辱沉浮之道,這是制度性的問題,但又不盡然,嚴鳳英慘劇所映射的解讀空間和涵義,早已溢出這些範疇。

嚴鳳英丈夫對妻遭殘殺的敘述

八十年代我因採訪書寫的緣由,聞聽過無數文革慘禍,可是嚴鳳英的遭遇,還是讓我聽得喘不來氣。那是一九八八年歲尾,我帶《五四》劇組南下,首站直奔安徽,目標是兩個安慶人:剛剛找到墓冢的中共首任總書記陳獨秀,蒙冤二十年的「七仙女」嚴鳳英。十二月十八日記載:「中午一時抵合肥,住炮兵學院。晚上與導演去找王冠亞(嚴鳳英丈夫),未遇。」十九日記載:「下午再去王冠亞家談嚴鳳英事件。極慘。嚴吃安眠藥自殺後,被剖腹。」我從當年的採訪記錄裡,也找到了王冠亞的口述,有兩頁,第一句便是:「嚴鳳英六八年去世,已二十年了。」

王冠亞的大致陳述是:為追究六四年「天津黑會」反江青,六八年四月五日《紅安徽》報點了嚴鳳英的名,省藝校造反派就來逼供,她一天沒吃飯,態度很硬,說柏龍駒、王少舫也去了嘛,卻在這時王少舫貼出一張大字報,對嚴上綱上線,她非常傷心,說最好的朋友怎麼也講這樣的胡話。四月七日她在家寫了一夜,反駁王少舫,又曾去找柏龍駒為她作證,遭到婉拒,她氣極。當夜,王冠亞被嚴鳳英哭醒,發現她已服了大量安眠藥、留了絕命書。以下直接引述採訪記錄:

「我把醫生找來,又去找軍代表,但他來了以後還想搞口供,嚴還是講自己不會反黨,邊講邊哭,他們還不讓醫生進來。我去借板車,送到醫院,第二天(四月八日)早上五點鐘死了。軍代表馬上要牛鬼蛇神表態,誰也不能流眼淚,說嚴鳳英自絕於人民,後來為了轉移視線,說嚴肚子裡有發報機,要開腸破肚,我幾乎要瘋了,要我簽字,我不干,我走後,聽說當眾將嚴開膛,用開刀的斧頭大開膛,從胸骨一直劈到恥骨,把腸子翻出來,找出一百多粒安眠藥,又拿去化驗。軍代表在現場。」

我至今還記得王冠亞的樣子,瘦弱、清瘦,一臉不甘吞忍的哀怒。雖然一九七八年嚴鳳英已被平反、一九八五年他也撰寫出版了傳記文學《嚴鳳英》,一九八六年還在安慶樹起了一座嚴鳳英漢白玉雕像。這一切,算是還了嚴鳳英一個公道了嗎?只有王冠亞知道,九泉之下的嚴鳳英,要的是一個公正。

別說八十年代末期,直到今天,文革仍然是禁區。中共不准人民再深究一步,於是,鄧小平審判並監禁「四人幫」,也在全國逮捕各地的造反派頭頭,這麼一場清算,就變成是他們自己報了私仇。這裡缺的也是一個公正。

殺戮現場指揮:軍代表劉萬泉

又二十年過去了,王冠亞還是沒有放棄。最近我在網上竟又找到他的一篇文字,恰好拿來跟當年我的採訪記錄對照,關於「開膛破肚」的事實,這篇文字鱲述得很詳細,列錄如下:

「嚴鳳英死後不到一個小時,劇團的領導就趕來了,任務只有一條:嚴鳳英之死有不少疑問,有人檢舉她是國民黨特務,是奉了上級命令自殺而死的,所以要剖開她的肚皮挖出她的內臟,檢查她肚子裡的特務工具!醫生也不同意開,他們只會按醫療的方法開,而這是公安部門刑偵的技術,他們沒學過,不會開。而領導講,現在不是治療的問題!

「他們開刀時,紅梅劇團派了四個人在嚴鳳英身邊監視,『屁派』一個男造反派頭頭,『積派』一個女造反派頭頭各站兩邊,上方站的是『革命幹部』,下方站的是那個軍代表劉萬泉。醫生用手術用的小斧頭從嚥下砍起,向下一根肋骨一根肋骨地砍,然後把內臟拉出來,剖開,找他們聽到檢舉的所謂『發報機』、『照相機』……等『特務工具』當然一無所獲!只查到一百多粒安眠藥片!當劈到恥骨時,膀胱的尿噴了出來,那個軍代表悻悻地說:『嚴鳳英,我沒看過你的戲,也沒看過你的電影,今天我看到你的原形了!』可見得他的『階級仇恨』是多麼深!」

當年王冠亞並未對我提起那個軍代表的姓名,在這篇文章裡,這個名字出現了:劉萬泉,一個軍隊俱樂部主任。

王冠亞寫道:「我倒不是為江青開脫罪責,一般講,嚴鳳英之死是江青的文化專制主義所害。但是,江青委實沒到合肥來!更沒有介入安徽省紅梅戲劇團的文化大革命,直接責任是誰呢?那些鬥過嚴鳳英,誣陷過嚴鳳英,尤其是整過嚴鳳英的人,沒有一個敢承擔責任,那個劉萬泉還被評為『活學活用的學習毛澤東思想積極分子』保護起來了!黨為他承擔了責任,他卻絲毫責任也不承擔。後來,我們一位楊同志去問他,為什麼把嚴鳳英往死裡整?他說:文化大革命是偉大領袖毛主席親自發動親自領導的,要向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開火,在安徽在劇團不整嚴鳳英,整老鬼呀!他理直氣壯推得一乾二淨,一點責任也不承擔。」

王冠亞這段話,真叫我對他刮目相看!

中國人是毛氏大廝殺的同謀

至此,嚴鳳英慘案已觸及文革被隱諱的多個側面。對中共來說,投鼠忌器,否定文革但不能「砍旗」,最大的元兇毛澤東必須赦免。公審林彪「四人幫」,也許是一個很不錯的策略,往上可以遮攔住毛澤東,往下則可赦免這場血腥民粹運動的絕大部分暴民,掐頭去尾取中段,像極了一勺紅燒鯉魚,結果是贏來政權、又得民心,從此江山底定。否則,追究「響應偉大領袖號召」者之罪,如何摘得出來那個號召者呢?依照政治學的常識,特別是韋伯的學說來分析,文革這樣的「全民瘋狂」,乃是「奇裡斯瑪」(Charisma)型領袖與擁戴民眾的一場「共謀」,頗有法國大革命的諸多特徵,甚至也很接近納粹德國全民追隨希特勒迫害猶太人的那種「同謀」性質,這正是中國人難以徹底反省文革的原因。在一定意義上,中國人至今默認中共袒護毛澤東,是在媾合一次新的同謀。億萬文革參與者內心的不乾淨,乃是這次同謀的心理基礎。而鄧小平及其繼承者,其實誰也沒有赦免,他們只是赦免了罪惡;他們也沒有為這個民族找回絲毫公正,僅只如王友琴所言「遺棄了受害者」。

嚴鳳英死於搆陷、出賣、絕望。文革這場「古羅馬鬥獸場」式的全民大廝殺,演繹的不是什麼階級鬥爭、路線鬥爭,而是人性的所有醜惡、所有人的人性齷齪。王少舫演出「董永出賣七仙女」的一幕,是把嚴鳳英推下懸崖的最後一擊,《天仙配》這個神話,就被現實永遠玷污了,於是,在嚴鳳英身後的世界裡,你越是讚揚黃梅戲這兩位老搭檔舞台合作的天衣無縫,便越是襯託了人間背叛的不道德和沉淪深度,而那些嚴鳳英傳記性的廣播劇(特等獎)、電視劇(飛天獎),還有「嚴鳳英、王少舫舞台藝術研討會」等等,皆不免流於蒼白和刻意躲避殘酷真相的虛偽,即使有王冠亞的親自參與,也無補於事。

軍代表執政將無法無天最大化

施暴者這個角色,在嚴案中舉足輕重,他施行了一場可怕的私刑。文革的整個前提也許無法改變,人人自危、互相踐踏的大環境也在所難免,甚至受害者也只能承受出賣、搆陷等不義之舉,但是,假如一九八六年春派駐安徽省黃梅劇團的軍代表是另一個人的話,嚴鳳英死後被「開膛破肚」的幾率,幾乎可以降低百分之九十九。這個駭人聽聞的暴行,基本上是一個「拉大旗作虎皮」的私人性的為所欲為,一種洩慾、意淫的獸性的病態發作。我們痛定思痛,怎可不去釐清一下這種屠宰場和屠夫出現的機制呢?不錯,毛澤東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乃是這機制的龍頭,但文革之前老毛的頭上已經沒有一根頭髮了(無法無天),文革幾乎就像他搖身一變成了孫猴子,拔根汗毛「噗」地一吹,變出無數的小孫猴子來──文革將毛澤東的「無法無天」最大化了,全國各個角落裡雨後春筍般地生出無數個「小毛澤東」來,每一個都在他(她)的封地裡稱王稱霸、草菅人命。這個「最大化」的機制,卻是無人認真研究過的。如果簡單一點的描述,就如同全國最高法院將死刑核准權,一次性地批發給各省各地、各行各業、各門各派的各層級的無數頭頭腦腦,那麼,中國不就成了一個大屠宰場了嘛!文革中握有生殺大權的人,有哪幾類?我們只需問,取代癱瘓的黨政系統功能的是誰,便一目瞭然。有兩類是無需質疑的,一是群眾派別的頭頭們,他們甚至可以發動地區性的內戰;另一類便是各地軍區、野戰軍派出的軍代表們。

所謂「三支兩軍」,至今仍是文革研究的一個盲區,幾乎無人涉獵,恐怕連最簡單的大事記和基本資料都還沒有。這個可以稱為「軍代表執政」的時期,雖然不過是「全國軍管」的別稱而已,但它跟世界上的許多「軍政府」不一樣,尤其以毛澤東的絕對權威,並無失權之虞,無需林彪的「保駕護航」。林彪集團及其所控制的全軍,在更大程度上,是一個造神工具,其最大功能是無限強化毛澤東的「奇裡斯瑪」色彩,使「一句頂一萬句」變成無可懷疑的信條,變成「精神原子彈」,此乃這場現代迷信的基石所在。因此「軍代表」們的職能,很像歐洲中世紀的教士,處心積慮於識別、折磨並消滅異端者;嚴鳳英慘案又驚人地相似於那個時期的所謂「女巫迫害」:十六、十七世紀西歐曾墜入一個瘋狂迫害異教徒、「魔術師」的時代,宗教裁判所的懲罰酷刑計有砍手、剁耳、烙刑、笞刑、浸泡、鎖綁、監禁、罰款、放逐、賣為奴隸等,死刑大部分是絞刑,還有斬首、溺死、裂刑等,然後焚燬屍骸,對「巫師」特別是「女巫」則直接燒死在火刑柱上,意謂「防範巨毒」。嚴鳳英已經死了四十年,至今並未喚醒中國人:我們尚未走出中世紀。

(蘇曉康:中國八十年代報告文學重要作家,電視劇《河殤》總撰稿人,一九八九年流亡美國。)

--轉自《開放雜誌2008年12月號》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