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2日電)日前傳出一名受虐兒因未完成死亡認定,無法捐器官給另一名垂死幼兒,最後兩個孩子都夭折的事件,小兒科醫界深感遺憾,展開小兒腦死判定準則研究計畫,希望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國泰醫院汐止分院院長、小兒神經科醫師洪焜隆今天在小兒科醫學會發表論文指出,小孩仍在發育階段,對缺氧耐受力比較大,少數幼兒長時間昏迷仍有可能恢復,所以,小兒腦死判定的爭議大,國內腦死判定準則僅適用三歲以上的小兒,三歲以下則要專案申請核准。
他說,腦死判定需要具備自主呼吸、神經反射等測試要件,要件不齊全就無法宣佈腦死,且就法律觀點而言,腦死判定準則主要做為器官移植判定死亡的需要,並不能做為中止維生系統的依據,對於爭議性大的案件,最後的死亡認定,仍需要檢察官認定。
三年前的「邱小妹」醫療人球事件,邱小妹受虐致使腦死,家屬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檢察官也接受醫院的腦死判定,讓邱小妹的器官遺愛人間,救活另一位同姓的邱小妹;日前卻是三歲男童遭保母凌虐疑致腦死,值班檢察官不認可腦死判定,器官移植醫療團隊半途而返,等不到捐心的幼兒最後病故。
對兒科醫師來說,小兒的器官捐贈來源比成人更稀少,最近小兒神經醫學會正展開全國性的研究計畫,針對15歲以下小兒符合腦死判定的個案進行前瞻性研究,其中一歲以下的小兒則參考美國,希望未來國內的醫師能熟悉先決要件及流程,也供法律界討論,為器官衰竭垂死幼兒爭取一線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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