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在線報導】据BBC報導,四川成都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作家陳道軍三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三年。2008年5月9日,成都公安局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拘捕陳道軍。11月5日成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陳道軍的辯護律師朱久虎說,星期五(11月21日)的宣判過程不到半個小時,陳道軍的三篇文章在法庭上作為他攻擊中國共產黨的證據。
陳道軍被宣判後,記者權益組織"無國界記者"發出呼籲,要求中國釋放陳道軍。
“無國界記者"說,陳道軍因言獲罪,他只是表達了對中國政治的意見。這是成都法庭自黃琦之後,判處的第二名網絡作家。
該組織說:"用這樣的方式監禁網絡使用者,中國當局再次顯示根本不能面對批評。"
現年40歲的陳道軍,今年三月西藏發生騷亂後曾經撰文,聲援藏民維護自己的權利,譴責中國政府的鎮壓。近年來,人權活動人士胡佳、律師高智晟等人都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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