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法律學校學生在聯成公所提供法律諮詢

如果您通過經紀人來投資股票和證券,那麼您有可能因為經紀人的不當行為而蒙受不必要的損失,那麼甚麼是經紀人的不當行為,您又怎麼去處理呢?針對這個問題,今天下午,紐約法律學校證券糾紛仲裁服務中心在聯成公所舉辦了一個介紹會,請看報導。

11月16日下午1點在聯成公所, 紐約法律學校學生為社區民眾提供股票經紀人侵權行為的法律諮詢.

紐約法律學校證券糾紛仲裁服務中心今天在聯成公所,為社區民眾提供關於證券經紀人及其所屬經紀公司的侵權行為,民眾如何保障自己權益提出相關說明,經紀人侵權行為分為4種,違反合適性,頻繁交易,未經授權交易,虛假陳述及遺漏,民眾的股票交易損失若由股票經紀人的4種侵權行為造成,可在符合法律規定下透過仲裁請求賠償.

紐約法律學校證券糾紛仲裁服務中心並建議民眾要慎選股票經紀人並要自己調查及跟蹤股票相關資訊,自己在開立股票交易帳戶時要清楚是否有思量權衡, 並注意月結單及交易明細,交易確認單,做為損失的證明,在www.finra.org 這網站上可看到經紀人的執照,專業背景及投訴記錄,最後希望民眾在充份調查和研究下,清醒而理性的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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