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記者邵泓 劉翔採訪報導】今年十月中旬成都武侯法院非法審判鍾芳瓊等11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分別強行判刑3至7年。來自北京和當地的七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及其家人做了無罪辯護,並於上週遞交了上訴狀。法輪功學員鍾芳瓊的律師唐吉田在接受本臺記者電話採訪時指出,對鍾芳瓊等法輪功學員的審判,侵犯了公民的基本人權,使中國蒙羞。
唐吉田律師對記者表示,對鍾芳瓊等法輪功學員使用刑法進行的審判是對公民憲法權利、公民基本信仰自由的一種侵犯。
唐吉田律師:「一個公民不管他有甚麼樣的信仰,刑法是不應該去調整的,刑法300條對這種行為嚴格來講是不適用的,那如果你要是強行使用,就是對公民憲法權利、公民基本信仰自由的一種侵犯。」
唐吉田律師還說,中共官方司法系統對鍾芳瓊等法輪功學員從偵查、起訴到審判的過程存在著違法行為,只是一味的為了完成政治任務,有意地去侵犯公民的基本人權。
唐吉田律師:「存在的主要問題就是偵查環節存在著刑訊逼供,另外一個就是非法拘禁,法官也經常不允許談與案件有關的法律問題,在中國的法庭上居然不允許談中國的憲法,那麼就是一味的去完成所謂的政治任務,有意地人為地去侵犯公民的基本人權。」「就是由於這少部份人和少部份機構的這種非法行為,讓飽經磨難的這樣一個民族是蒙羞的。」
唐吉田律師最後說,一個社會如果沒有對信仰和人權的寬容和理解,一味打壓,打壓者最後也會成為悲劇中的主角。
唐吉田律師:「那麼維護少部份人的信仰自由,維護少部份人的基本人權,以至維護大多數人的信仰自由和維護大多數人的人權。一個社會如果沒有這種寬容、理解,只是說站在自己的角度就認為別人就是錯,就是應該打壓,那麼這樣的話,打壓者也可能成為悲劇裡的一個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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