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遭羈押 依法仍享相關禮遇

(中央社記者黃瑞弘台北十二日電)前總統陳水扁因涉貪污等罪嫌遭羈押禁見,在卸任總統禮遇方面,依法除非判刑確定,否則陳水扁仍可享有相關禮遇。明年度總統府編列陳水扁禮遇經費約新台幣一千多萬元,府方表示,將依法處理,除特勤隨扈暫停,其他禮遇未調整。

總統副總統卸任禮遇條例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禮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之。包括再任有給公職;犯內亂、外患、貪污罪經判刑確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移居國外定居。

條例規定,總統卸任禮遇除供應安全護衛八到十二人之外,還包括每個月二十五萬元的禮遇金,以及最多每年八百萬元的辦公室等相關事務費用。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府方對卸任總統禮遇依法處理,目前除特勤隨扈之外,其他對陳水扁的禮遇並未調整。

負責維安的國家安全局今天指出,陳水扁遭羈押期間,護衛禮遇將暫停,戒護安全管理由台北看守所負責,國安局將派一人進入看守所行政區擔任聯絡工作。

總統府在明年度預算案中,編列陳水扁禮遇經費約一千一百二十五萬多元,日前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時,藍營立委曾以陳水扁涉及洗錢案等為由,提案凍結,但府方主張應依法行政,表達不同看法,提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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