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母被關精神病院楊佳案疑點重重

(美國之音記者陳蘇香港2008年11月11日報道)北京市民楊佳殺死上海6名警察案二審被裁定維持一審死刑判決。楊佳7月出事被捕判刑到現在,楊佳母親王靜梅一直下落不明。星期一,人們得知,王靜梅被關在北京一家精神病醫院。然而隨著王靜梅的下落為人所知,社會也對楊佳案是否得到公正審理產生更多的疑問。

楊母突然消失有如人間蒸發

星期一,外界從楊佳的姨母王靜榮那裏得知,一直不知去向的楊佳母親王靜梅原來被關進北京安康精神病醫院接受強制性治療。楊佳7月1日在上海出事後,王靜梅7月2日就突然從人們的視線中消失,有如人間蒸發。

楊佳的父親楊福生星期二對記者說,王靜榮在接到居委會的通知後,已經在11月9日前往精神病醫院見到了王靜梅。楊福生對把王靜梅送進精神病醫院、但卻在過去 4個多月裏不通知家屬的做法發出質疑:“因為精神病人和其他病種是不一樣的,她需要有人監護,況且你也應該通知家屬,她有姐姐、有父親。你不通知家屬算什 麼?說你是秘密綁架、秘密軟禁、秘密治療?”

楊佳母親王靜梅被視為是楊佳襲警案最重要的證人之一,她了解楊佳在今年7月1日到上海閘北區襲警之前,為向警方討說法而展開的9個月的整個申訴過程。楊佳的家屬為尋找王靜梅的下落費盡了週折。

警方嚴重違反有關規定

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的劉曉原律師曾受楊佳父親委託為楊佳辯護律師。他對記者說,北京公安局下屬的安康醫院的醫生已經證實,是公安部門把王靜梅送進該院的。醫 生告知家屬,王靜梅確實有病:“醫生說7月2號就被他們送過來了,醫生告訴王靜榮,說王靜梅有偏執性精神病,有人格障礙,認為她的病長期就有了,你們家屬 沒有發現,以為她是性格不好,脾氣暴躁,實際上從醫學上看她是一種精神病。”

劉曉原說,王靜梅在聽到上海警方告知她的兒子楊佳襲警殺人, 有可能出現精神崩潰。她被警方送往醫院治療,也合乎有關條文規定。但他指出,同樣根據規定,有關部門應當在24小時之內,通知病人家屬。但是在王靜梅家屬 的多次問訊下,北京朝陽區大屯派出所沒有說實話,謊稱王靜梅在接受調查後自行離開,這是嚴重違規行為。

精神病人能否簽署委託書?

楊佳母親王靜梅被診斷有精神病的事實導致的直接問題是,她在病中簽署的委託書是否有效?劉曉原律師說,一審律師謝有明到精神病院找一名正在接受治療的病人簽署委託書,不但嚴重違反有關法律規定,而且委託無效。

劉曉原說:“按照民法通則,經中國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精神病人要麼就是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要麼就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這兩種都不能對外辦理授權委託的,她(王靜梅)的授權委託法律上是無效的。”

此外,劉曉原律師說,楊佳母親被診斷患有精神病,這也證明楊佳可能有遺傳性精神病。他說,不論是一審律師謝有明,還是二審律師翟建,都認為楊佳有精神病,都 提出要求對楊佳再次進行醫學鑒定。因此劉曉原律師再次置疑上海有關機構做出的對楊佳沒有精神病的醫學鑒定是違規的、草率的、不具法律效應的。

上海警方數天前仍拒絕透露楊母下落

北京郝勁松法律公益研究中心的郝勁松律師說,他3天前剛剛收到上海警方拒絕披露楊佳母親王靜梅下落資訊的答覆,上海警方就在11月9日說出了王靜梅下落。郝勁松說,依據資訊公開條例,他于10月中旬向上海警方要求提供有關王靜梅下落的資訊。

他說:“三天前,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就寄來了答覆,內容就是,關於您申請‘楊佳母親現在何處,是否被限制人身自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 和規定,這不屬於我們公開的範圍。如申請人郝勁松對本資訊公開不服,可以在60天內向上海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3個月內向上海市某法院提起訴 訟。”

因此郝勁松認為,上海警方披露楊佳母親下落是被逼無奈,因為他們擔心郝勁松真的會把他們告上法庭,成為眾矢之的,給他們帶來更大麻煩。

緊急報告最高法院要求慎重復核

楊佳案目前正處在中國人民最高法院復核楊佳死刑的階段。劉曉原律師說,他跟楊佳的姨母王靜榮已經在昨天就楊母患病的情況寫了緊急情況反映,遞交給中國人民最 高法院負責楊佳死刑復核案的刑事審判第5庭。他們要求把案子打回上海,對楊佳重做精神病鑒定。此外,他們還計劃通過 最高人民法院信訪部門,約見有關法官,由楊佳姨母當面申訴。劉曉原說,上週二最高人民法院的李法官和方法官在約見他時曾經向他表示,最高法院可以被信賴。

他說:“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約見我時他也說過,你可以相信,我們最高人民法院一定會嚴格按照法律來復核這個案件,一定會保護好被告人的人權,他說,這一點你 們可以相信。我相信最高人民法院一定會在這個案件的處理中,會不同意上海司法機關,會更加注重民權的保護,更加注重本案的事實。”

楊佳的父親楊福生說,自從楊佳母親有了下落的消息昨天晚上在網上公開後,他注意到很多人都在關注此事,直到今天淩晨2點,他還看到有人在廣東上網發帖子。

他說:“這件事情不是某個楊佳的事情,而是牽扯到每個公民的事情,大家夥才關心,不牽扯每個人的利益,不牽扯咱們大家夥的公民權利益的話,我想大家不會這樣。就因為這件事情它有一種代表性,老百姓也想弄個明白的事情,所以全國的呼聲才會這麼高。”

郝勁松律師說,中國法律對最高法院死刑復核的時間沒有做出規定。自從2007年1月1日中國人民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復核權後,復核各個死刑案的時間從十多天到幾個月不等。隨著楊佳母親有了下落,人們更加關注最高法院將對楊佳案做出何種復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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