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大的水也有落下去的時候,石頭終於顯落了出來,真是海枯石爛。
楊佳的母親王靜梅終於有消息了。從今天知道的事實是,王靜梅沒有走失,沒有自己隱藏起來,她是被中國的公安系統綁架,被國家秘密拘禁。2008年7月2日,王靜梅被帶進了隸屬於北京公安局的安康醫院。
你任意改變所有的事實,讓所有的媒體封口,你可以讓整個政黨昧著良心,你可以讓全部的公檢法不說真話,你可以收買所有的律師法官,可是你仍然無法消除那些最基本的事實。這個最基本的事實是,楊佳有一個母親,她被「失蹤」了。
王靜梅是怎麼樣失蹤的呢?2007年10月1日楊佳母親第一時間接到楊佳從上海閘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打來的電話,作為第一證人知曉楊佳案情,從楊佳被警察毆打到後來上訪與警方交涉的整個經過。
2008年7月1日楊佳案發生後,被上海方帶去朝陽區大屯派出所「協助調查」,自此以後人間蒸發。
在此之後的一百三十二天中,上海對楊佳案件進行了非法的偵訊,一審二審,並判處死刑。期間中國順利的舉行了「有史以來最成功最輝煌」的奧運會的光榮歷史性時刻,楊佳的母親在北京公安局的安康精神病醫院「接受強制性治療」。在楊佳被非法的判處死刑的過程中,唯有上海司法安排的謝有明律師獲得過楊佳母親的「委託書」,就是此委託書成為北京的熊烈鎖律師被拒絕代理楊佳辯護的全部理由。在全國公民關注司法程序正義,大聲疾呼尋找楊佳母親的一百三十二天裡,無論是上海公檢法還是北京公安都不置可否,拒絕回答,北京公安大屯派出所於七月十七日,接受楊佳的姨媽的人口遺失的立案。由於王靜梅被非法綁架拘禁在安康醫院,使得楊佳案自始至終沒有可能獲得最起碼的信息和公正。
王靜梅的出現,至少在幾個方面證實了中國廣大的公民對楊佳案的關注是有充分的理由的。司法機關可以秘密的將重要證人關進醫院「進行治療」,可以拒絕回答公眾媒體詢問,在不通知親屬的情況下對人進行「精神病治療」,這種事情只聽說發生在前蘇聯。如果王靜梅在精神病院,那麼謝有明怎麼能接受一個「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的委託?關於楊佳案已經說得太多了,還要說的會更多。是楊佳「有病」這家人「有病」,還是這個國家體制有病呢?。
對楊佳及其母親的殘害,對事實真相的掩蓋,對司法程序公正的扭曲,不是對中國公民最基本的權利的傷害麼?這無疑是2008年中國發生的所有事件中最大的一件事,遠遠大於那個傻逼奧運會,因為它確實和我們每一個人有關。
讓我們繼續關注中國司法的違法進程,關注一個體制是如何義無反顧的走向死亡。這一切是鷹達牌料理刀和楊佳無法預見的。由此而看,楊佳案件不僅僅是牽扯到北京和上海公安,更是涉及到公民政治司法程序社會公正的問題。
現在我要說的是,中國最高法院的法官們「你們看著辦吧」。你們沒有想到的是,曾經冤殺無數易如反掌,今天要殺一個瘋子傻子,居然會這樣的難。
見過下流的沒有見過這樣下流的。幾十年來,百姓都沉的住氣,你們還沉的住氣嗎?
(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