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浦東法院警察 以拳執法揍代理人

【新唐人記者 唐清梅 梁欣 採訪報導】據一上海民眾向本臺記者表示,浦東新區法院4號開庭審理一則訪民狀告上海市公安局的案件時,發生審判長認定體制內法律專家不據代理辯護資格,並動用警力毆打代理人事件。知情人士說,這起案件最終因官官相護而草草結束。

今年10月1號上海市民許錦華、張月珍、諸建忠等18位訪民,因受到違法徵用土地和拆遷房屋等問題,到
中南海遞交請願信,控告上海市政府的腐敗行為,希望當局能關注上海訪民的人權狀況。

18人在中南海北門附近,被北京警察抓捕後遣返上海,許錦華被處以行政拘留5天。許不服,出來後她起
訴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要求撤銷對其的行政拘留案。

該案件4號下午審理,開庭時審判長呂小萍認為張福祥不具代理人資格,並指揮法警將其拖出法庭。張福
祥不服要求提出法律條例。

知情人士:『然後他們的法律就是拳頭,就把他揍了一頓。後來大家出去指責它這個法庭,吵了好長時間
。然後呢警察放手,讓他進法庭但是呢不能作代理。』

在場有近百名前來聲援的訪民對法庭審判長的作法,相當不滿。

知情人士:『現在反正被告跟法庭他們是一體的啦,就是胡說八道、三下兩下就審理好了就。』

訪民表示,18市民依法上訪,卻被公安非法關押,而後依法提出訴訟討公道,沒有想到法院也同樣使用暴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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