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11月03日訊】据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上海奉賢區法輪功學員劉進案,當局超期羈押九個月後,於今天下午一點半在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開庭,北京著名人權律師莫少平替該案做了無罪辯護,只有劉進的丈夫、女兒及劉靜的一位同事獲准旁聽。庭審在下午四點半結束,法官當庭宣判對劉進非法判刑三年半,劉進也當庭表示,“我信仰無罪,我要上訴”。
莫少平:應該無罪釋放
上海陳姓民眾告訴記者,她說:“今天有數十位上海民眾去要求旁聽,不讓我們進去,都是他們的人進去,外面有便衣和公安的車輛,還有幾輛車子在樹底下,還不停對我們拍照”。
對於法院的非法判決,莫少平表示,“作為她的辯護律師我是不認可的。第一個是事實層面,公訴方指控劉進六次散發資料,但前五次事實都不清楚,證據不充份。第二個層面是辯護議點,從法律適用的角度對劉進提出了辯護”。
“第一指控她利用邪教組織,然後破壞法律、法規的實施。這種指控是籠統、不明確的。她破壞法律的實施,那具體破壞了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頒布的哪一部法律?哪一部法律的實施?或者是破壞了國務院頒布的哪一部法規?你應該明確指出劉進破壞了哪一部法律或法規的實施?所以我們叫 ‘侵犯的客體’不明確”。
“第二劉進本身的行為,她看到網上認為好的文章,把它下載下來,然後拿給別人看,這個行為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我說她那個行為是自己的一個信仰或者言論表達自由的一個表現,所以沒有社會危害性”。
“比如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迫壞法律實施罪,以及全國人大的解釋和兩高的司法解釋,都沒有明確說法輪功是X教。認定一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對它進行刑法,根據立法的規定必需經過全國人大或者人大常委會來進行規定,而不能以兩高的一個司法解釋的通知的形式來確定,這本身就不符合立法規定”。
“第三,劉進的行為是符合中國憲法關於言論、信仰自由的規定,也符合中國簽署的關於公民這種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以及世界人權宣言的規定,人人都有信仰的自由和言論表達的自由,可以通過任何形式來進行這個資訊交流,只要她沒有危害到其他人和社會。法律只能規範人的行為,是不能規範人的思想或信仰的,這是一個公認的原則”。
“所以,綜上三個方面,我們當然認為,不能認定劉進的行為是構成犯罪,應該無罪釋放,應該依法審判她無罪”。
非法超期羈押九個月
莫少平還認為,該案的審理程式存在瑕疵,今年3月24日公訴機關已對劉進提起公訴,起訴到法院了,那按照法律的規定,法院應該在一個半月之內開庭,並做出一審判決,如果案情複雜,你可以延期一個月,最遲應該兩個月之內開庭審判,等了九個月才開庭,已遠遠超過法律規定的時間。
“你超過審件沒有審案,按照最高法院和相關的法律規定,它應該變更強制措施,就應該放人。如果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你沒有審件完,你又不變更強制措施,也不給她拘保或者變成居住,你就屬於超期羈押”。
劉進遭到刑訊逼供
劉進的丈夫張占傑表示,莫少平和尚寶軍律師替妻子做了無罪的辯護,整個辯護非常精彩,非常鏗鏘有力、清晰,從三個層面辯護,說明對法輪功學員的判決是不符合法律規定,也沒有任何一個法律認定法輪功是邪教,而只有一個通知,而通知它本身不是法條,這條罪名強加給法輪功學員,是非常荒唐的。
劉進在庭審過程中替自己做了辯護,她認為自己無罪。她說:“我第一次被判四年半是莫須有的罪名,是冤假錯案,因為我們都是做好人”。法官問她:“因為什麼被判了四年半?”她說:“因為自己信仰做真善忍而被判了四年半”。
張占傑表示,他的妻子在庭上說:“我曾經被一個姓姚的審訊,四天四夜不允許我睡覺,一睡覺就踢我,用刑訊逼供方式威脅我,並且他說:‘我是上級派來處理這個事的。如果你不承認的話,我就抓你女兒!’”
張占傑說:“我覺得她說的很清晰”。她說:“我們做好人,修的是真善忍,我們沒有犯罪。包括監獄裡面的人,包括看守所裡面所有的犯人都說:‘你們煉法輪功的人,確確實實都是一批好人’!”
我的妻子是一個很善良的人
劉進於去年11月25日下午被上海奉賢區公安綁架,一個月後遭到非法逮捕,這是繼99年她遭受四年牢獄迫害後,再次遭到迫害,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奉賢區看守所。
據悉,劉進多次被送往位於南匯的監獄醫院迫害,身心受到傷害。家屬多次要人,至今未果。劉進的丈夫張佔傑為此在上海找到工作後,等待妻子歸來,近期因當地、“610” 的不斷騷擾,剛開始不久的工作又失去了。
張占傑表示,妻子遭到刑訊逼供,除此之外,她三次入醫院,一次昏過去了,住院就住了好幾個月,因為非法關押,才造成她這樣的身體狀況。她在入院期間,也沒有通知家屬,她28日才從醫院出來。
對於妻子再次遭到非法判刑,張占傑說:“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了九年,什麼都沒有做,沒有任何的以暴抗暴的行為。只做了一件和平的事,就是講清真相,訴說自己的委屈,告訴人們真相。這些人被打壓了這麼多年,還不證明他們是一群好人嗎?別人被打壓的時候,應該允許他們說話”。
“我的妻子是一個很善良的人,我們的孩子還未成年,第一次入獄,已經給我的親人造成深重的痛苦,這一次又再一次把痛苦施加我們身上。我們是一群做好人的人,什麼政治的訴求都沒有的,只是想做一個好人。我覺得非常的痛心,它應該立即停止這種迫害”。
事件回放
去年11月25日,上海奉賢公安國保處及海灣派出所員警,出動兩輛警車,對劉進家進行抄家,當場搶走現金2萬元人民幣,還有電腦印表機、證件及銀行卡等私人物品被抄走,連她家的電瓶車也被搶走(後歸還)。
發生事情後,劉進的丈夫張占傑原在外地打工賺錢養家,不得不放棄工作從北京趕回上海處理,張的父母也不顧年高體弱趕到上海,當局再次讓這個家庭陷入痛苦之中。
劉進、張占傑夫妻原是上海師範大學的優秀教職工,待人和善,工作敬業,倆人現在都四十歲左右。張在研究生畢業後留校任教,劉在學校圖書館工作。夫妻倆一同信仰法輪功,不斷以「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
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大規模鎮壓法輪功,劉進夫婦因向人們講述法輪功教人向善的真相,在當地“610”組織的配合下,於2000年8月,他們遭到奉賢公安非法逮捕,並對張占傑非法判刑四年半、劉進非法判刑四年。
劉進夫婦先後出獄後,上海師範大學屈於“610”的壓力,不讓他們夫妻回校工作。因不斷受到奉賢“610”系統、國保處監視、騷擾,張被迫遠到北京工作,劉進為生活不得不在飯店、洗衣房等處打工,夫妻分離兩地,生活艱難且動盪不安。
張占傑一家從99年7月開始就沒安定過,為了生存而奔波,為了生存而忙碌,同時,還要面對上海、北京兩地國保不停的跟蹤和騷擾。張占傑曾表示,對親人的一種憂慮和牽掛,這種擔心是剜心透骨的。他希望苦難早日結束,希望他的愛人早日出來,這是他的最大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