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場新規定:“禁帶秘書陪讀”

河南省日前要求幹部在學習培訓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不准帶秘書陪讀,不准請人代為聽課、不准請人代寫學習筆記和論文、不准抄襲他人學習研究成果。(10月28日《河南日報》)

上述要求的確有點新意,新就新在這些原本是用以教育小朋友的規定,現在卻被用來教育官員。“禁帶秘書陪讀”、 “禁止抄襲他人學習成果”之類的規定,其潛臺詞是官員“帶秘書陪讀”等現像一度比較盛行。

假如,在學生群體中出現陪讀、請人代為作文、抄襲等現象,必然成績作廢,扣發畢業證,取消升學錄取資格……但規則約束與道德約束,對官員們往往要比對孩子們寬容得多,這勢必會導致官員們嚴謹對待學習的動力逐步減弱乃至喪失。

對官員道德的要求尺度一再下降,歸根到底還是紀律對官員們的約束力也在下降,對秘書包攬官員大部分工作與學習的處理,缺乏力量。中央規定,只有副省級以上官員才可以配專門的秘書,但現實中,一些發達地區的鄉鎮領導都可以享受相關待遇。這實際上就是一個惡性循環的狀態:官員學習離不開秘書,秘書的精簡就會很困難,官員們的學習與工作能力也就難以提高。

這時候,上級是否繼續降低要求來遷就這些官員呢?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