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书
我,吴燕,26岁,湖南省沅江市人,我父亲,吴桂华,54岁(死者)与今年来湖南湘潭打工,因身体不适,到湘潭市中心医院就诊,不幸死亡。
事由:2008年3月29日,我父亲凌晨四点左右感觉背部疼痛厉害,慢慢移至腰部周围。早上十点半左右和同事走路来到湘潭中心医院挂急诊,因疼痛厉害,医生给父亲打了止痛针,然后要父亲去测心电图,照胸片,照胸片结果要二个钟头才出来,止痛针在父亲身上并没有起多大作用,相反我父亲疼得扑在座位上等待胸片结果,同事看着我父亲痛苦的表情,急科催促护士早点拿结果出来,可护士爱理不理他,结果出来了,心电图正常,胸片没什么问题,然后给父亲量手臂血压,量完一只手臂后(有人找医生,医生出去了一下),再量另一只手臂时,我父亲往下一蹲,没呼吸了,音声马上要父亲同事交急救费用,随后医生采取了急救,急救无效,于11点半左右宣布死亡,医院给我们的死亡结论是猝死,父亲病历也没有,我们向医院拿的是复印件。
为此,我们不能接受医院给我们的结论,多次找医院讨说法,医院总是推卸责任,万般无奈,我们再次向医院讨公道时,医院叫来所谓的“武警队”保安打我们,我们报警,110来了,110不但没阻止医院打人,而且还联手一起打我们,他们用脚踹伤我哥哥,踩他肚子,我嫂子也被他们踢了一脚,把她甩到地上,我妈也被他们拖到地上,还有几个人也被他们打伤了,当时有很多旁观者都在场。
医院的举动影响了很多好的湘潭市名,其中有位好心市民给我们送来挽联“人家是抬进来,走出去;我们是走进来,抬出去”。
“泪流干,血淌尽”有谁能为我们外地打工者还一个公道呢?
起诉人:吴燕
2008年3月29日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08/10/17/a210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