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元區十五國巴黎緊急峰會銀行紓困計劃要點

(中央社巴黎十二日法新電)歐元區十五國領袖今天在商討全球金融危機的巴黎峰會達成協議,以下是內容要點:

  近來銀行間同業資金拆借,新的債權銀行十分緊張。十五國領袖同意,各國政府將擔保銀行間中期貸款、重組資本結構,並在必要情況下重整問題銀行。

  銀行間相互拆款失調導致的所謂「信用緊縮」,已造成經濟缺乏資金流動,並威脅眾多銀行與企業的生存。

  ──「由於銀行間拆借市場持續停擺,及金融危機蔓延至實體經濟的狀況,往後的協調行動至為迫切。」

  ──「這需要歐洲聯盟與歐元區政府、中央銀行及監管機構同意推動旨在達成下列目標的協調作法:

  ─確保金融機構獲得適切的流動性條件。  ─促進當今資金吃緊的銀行獲得挹注。  ─提供金融機構額外資本來源。  ─允許問題銀行有效資本重整。  ─確保會計機制的施行獲得足夠彈性。  ─強化歐洲國家間的合作程序。」

  ──聲明指出,各國政府將在「過渡期間」以發行債券在內的多種方式、「於適當商業條件下」擔保銀行間相互借款五年。

  ──「這項計畫不但在數量上將受限制、屬臨時性質、而且將在金融當局嚴密把關下施行。期限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各國政府將持續致力透過包括資本重整在內的適切方式,避免系統性相關機構瓦解。我們會在此做法下,審慎注意納稅人利益並確保股東與管理階層獲得干預下的應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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