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检测新标准出炉 网友惊呼毒奶合法了

【新唐人10月09日訊】 根据上海东方卫视的消息,十月七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五部门发布公告,公布了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

十月八日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释了这个国家标准设置的由来。新的检测方法标准规定: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二,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 /kg。高于上述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表示,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 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所以可能会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中进入食品,因此标准不能为0。他还解释说,定限量值不是健康标准,规定限量值是应急状态下的一项行政控制措施。

大陆网友对五部委的《公告》反应非常强烈,下面是一些网友的评论:

新华网论坛: 主题:惊闻三氯氰胺居然容许在奶粉中存在?

作者:s22s22:刚刚看了新闻,觉得很吃惊。个人觉得国家在此之前的处理很果断,有魄力,真的是有些以人为本的样子了。可是自从发布了那条“成人食用**情况下是无害的”新闻后,无语,直到今天更是胸中起了怒火—-大前提,三氯氰胺究竟是不是食品添加剂?如果不是那就请从食品中走开,按照这个说法,那么煤灰、尘土、甚至粪便都可以存在于食品中,因为含量低对人体不造成影响啊!可笑,大打折扣的政府形象!奶制品从石灰、牛尿、DDT等等,一直到这次三氯氰胺,这些年做了那么多孽,还要继续下去吗?

作者:ccjnshi:食品医药安全监管应是对影响人安全应尽量杜绝,而不是放宽,不能让三聚氰胺的用途广泛成为三聚氰胺在奶粉存在的理由,我们知道某品种农药的代谢产物为三聚氰胺,可以封杀这种农药,而这种农药完全有替代品,不是所有塑料制品都含三聚氰胺,非得用含三聚氰胺的包装材料吗?这个院士的理论真荒唐!!!我们知道在 80年代痢特灵作为消炎药被广泛应用,后来发现对人体副作用大,取消人用,改为兽用药,后又发现在动物体累计,又禁止在兽药中使用用,这些都是美国先制定的法规。我们现明知三聚氰胺对人无用,还允许其在奶粉中存在岂不荒唐。而且整个院士来说事,怎么保证健康,给这个院士特配这种奶粉让他喝,他喝吗?我们只有不喝奶了

作者:ou0551:拒绝一切的奶制品,特别是国产的,不想拿生命做试验品!

作者:村民助理:这么荒唐的国度,居然要让老百姓吃上毒药!难道要在奶包装上写上含三聚氰胺?难道不知道这是对老百姓的不负责任。假如有人因吃了这个含有少量的三聚氰胺有身体不适还不能找这些商家理论了,原因有二:1、企业是按国家标准生产;2、国家允许让企业投放三聚氰胺!我认为,荒唐的国家是要为三鹿事件的主要责任开脱罪名,或降低罪名!

作者:晓平:如此反思:乳品中允许含有三聚氰胺!谁会高兴?
日前,因奶粉事件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还正在调查之中,多少结石宝宝还在治疗之中,三聚氰胺闹得中国产品在世界上声誉受损。孰料,日前有关部门说,食品中含有三聚氰胺是合格的!?谁都知道三聚氰胺不是什么好东东,难道还有合法一说。

有了这个“尚方宝剑”,谁会高兴呢?首先,在之前公布的22家奶粉黑名单中,排在第21位、第22位的上海宝安利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宝安力,含量为0.21mg/kg,福鼎市成灌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聪尔壮,含量为0.09mg/kg。哈哈,有了这个新条令,这两家奶粉看来连整改都可以免了,直接开足马力生产,说不准说会拿新公告说事要求恢复名誉呢。

奶粉事件后,有关部门发布了若干次质检通告,批批合格,那不禁想问一下,如果这一段时间里生产的各种奶都合格,是百分百地没有呢,还是按照公告的标准有残留呢?三聚氰胺可以从环境、食品包装进入到食品中,为什么在供应奥运的奶品中没有呢?为什么国外生产的奶粉没有呢?难道国外生产的哪些乳制品不包装,或者奶牛的生活环境不一样吗?……

想来也是有关部门用心良苦,要是真严格起来,是不是企业就做不到呢?作为一项规定,如果开一个小口,就会有大坑在后面。完全禁止还来不及呢,现在竟然合法化了。在事关食品安全的问题上,难道是堵不如“疏”吗?如此,消费者就能恢复对乳制品的信心吗?还有,国际社会就能对国产的乳制品放行吗?重建声誉靠降低要求,如此反思奶粉事件高兴的又是谁呢?

另外,还有人以 “毒牛奶都合法了,还奋斗个屁啊!查来查去还不一样,这下三聚奶粉可高兴了” 为主题,广泛散发邮件,许多海外华人也收到了这样的邮件。邮件散发范围之大,速度之快,出人意料。检查一下您的邮件,也许您也收到了。(不过还是要小心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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