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珍與陳鎮慧共同侵占5千萬國務費

特偵組偵辦前第一家庭洗錢疑案,昨(二十五)日聲押前總統府出納兼扁家私人帳房陳鎮慧獲准。特偵組認定她涉嫌侵占逾五千萬元的國務機要費,而前總統陳水扁及吳淑珍則是侵占的共犯。

特偵組指出,以往國務機要費分為機要費與機密費,但自從民國九十年後,總統府的預算編列,已無機密預算的項目,而國務機要費也已取消機密費的編列,因此,自九十年後,國務機要費是編在業務費下的機要費項目。

特偵組認為,自九十年起,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的核銷程序不同,國務費全部都要以單據核銷,若有半數以領據領出後,則核銷尚未完成,事後還是要提出確實的單據,才能完成核銷。

據指出,總統府在九十年後,至九十五年八月止,仍由總統辦公室每月以領據領取半數的國務機要費,其中有逾五千萬元,係交由陳鎮慧保管,但事後卻未提出確切的支出憑證,因此並未完成核銷程序,且疑似流向私人用途。因此,檢方認定陳鎮慧利用保管公款的機會,涉嫌將公款加以侵占。

特偵組懷疑這筆錢流於私用,至於詳細的流向,以及是否流向海外,是檢方後續追查重點之一。檢方指出,陳鎮慧另涉嫌為扁家洗錢,以及涉嫌以他人發票報銷國務機要費,涉嫌與吳淑珍共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1480萬元的國務機要費。

因此,檢方昨天是以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洗錢及偽造文書等罪嫌,以及有勾串之虞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