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五日電)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隱匿公文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並傳訊相關證人,釐清情資公文被核定為機密的作業過程。葉盛茂在步入法庭前答覆媒體表示,他在交付情資給前總統陳水扁時,現場並無第三人在場。
葉盛茂被控將今年一月間艾格蒙聯盟通報關於當時第一家庭疑似海外洗錢情資公文,未依法給最高檢察署,事後該份公文正本下落不明,遭台北地檢署以隱匿公文罪起訴,並求刑兩年半。
葉盛茂被起訴後舉行記者會,聲稱他是利用例行晉見總統的會議,把公文交給當時總統陳水扁,但陳水扁只承認收過調查局長的情資報告,沒有公文;此部分另外衍生是否洩密的問題,仍由北檢偵辦中。
由於有媒體披露葉盛茂將公文交給陳水扁時,有第三人在場,葉盛茂今天被媒體問到相關問題時連以「沒有這回事、沒人在場」,予以否認。
北檢起訴書指遺失的公文屬「極機密」文件,法院合議庭今天開庭要釐清這份情資公文是否屬「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的「極機密」密件,因為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葉盛茂並無核定極機密的權限。法院今天也傳喚當時承辦這份公文的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及承辦人鄒求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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