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四川分行强迫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新唐人记者方竹、文成报道] 中国大陆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已经八个多月,中国银行四川分行仍然用各种手段逼迫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中国银行凉山支行的员工表示,维护自己权益的职工受到打击报复。请看详细报道。

中国大陆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已经八个多月,中国银行四川分行仍然在强迫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改签没有保障的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四川省二十一个地区的中行分支机构都采取了相同手段,二千七百多名员工受到影响。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中国银行四川省凉山分行的员工朱杨告诉记者:一些到现在还拒绝签字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不断受到打压,包括换岗、待岗、降低待遇等等,上访维护自己权益的两名职工已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毛钱都拿不到, 他本人现在待岗,每月仅一百元工资。

朱杨:他们认为你不听他的话,就说你什么什么地方做错了,说会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这就是所谓的认罪书,近几个月,凉山有十二人,自贡有三人,因为九月三十日中行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的期限即将到期,到期之后中行就要面临与员工签定固定合同的事情。

许多被辞退的员工都已在银行工作十年以上。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凡是在一个单位上班十年以上或与单位签订过两次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应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成为该单位的永久性员工。在银行相同岗位上,永久员工比劳务用工的报酬多5倍左右。

为了降低银行的经营成本。2007年11月6日,中国银行四川分行宣布了改革方案22条,要求所有的代办员解除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或者按工龄长短领一点辞退金回家,或者与其他劳务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到中国银行上班成为劳务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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