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喬龍報導)中國早在數年前已經在新疆地區的學校推行所謂的普通話教學。近期,新疆電台一名維族員工,因在互聯網發表文章,批評政府政策被當局開除並拘捕。
位於新疆首府烏魯木齊的新疆電台廣告部一名29歲維族女子,近期因在互聯網發表文章,批評中國政府在新疆地區推動漢語普通話教學,一個月前被當地公安拘捕,而僱傭他的單位已將該女子開除。本台星期二致電電台的廣告部求證,接聽電話的一名女子表示,她沒有聽說這件事情。
記者:「你們那裡有一個人,被抓走了,你們把她解僱了?」
廣告部:「我們這兒?我不知道。」
記者:「她好像是維族人。」
廣告部:「我跟你說了,我不清楚。我聽都沒聽說過,你問我?」
記者於是透過電話聯絡電台的辦公室,接聽電話的一名男子間接承認確有其事,但表示,此事在新疆地區很敏感,他們不能提供相關情況,請記者循其它途徑證實。
電台辦公室:「這樣的事情不便向你回答」。
記者:「是不是太敏感了,不方便回答?」
電台辦公室:「當然啦,在你們那邊可能是很正常的事,但在我們新疆,很敏感。」
記者:「她是個維吾爾族人吧?」
電台辦公室:「也不便回答。」
記者:「因為網上已經報導這件事情了。」
電台辦公室:「你通過別的渠道瞭解,是另外一回事,但你通過正規渠道,到我辦公室來了解的話,我們不太適合給你提供。」
據本台維語部消息,新疆電台廣告部的29歲維族女子阿布露莎(音),因為批評政府在當地學校推廣普通話的政策,一個月前被公安拘捕。報導引述他的同事說,阿布露莎在一個月前被政府電台解僱。目前在看守所。她的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同事說,電視台曾經給她做工作,但阿布露莎不聽。對此,管理層曾經召集60名員工,通報事件。
事件發生後,該電台非常低調,所有員工拒絕對此作進一步評論。而當地公安局和政府官員也拒絕對此發表評論。
對於這名因寫網絡文章,表達意見而被捕的維族女子,世界維吾爾族大會代表迪里夏提對本台表示,據他們目前所掌握的情況,這名女子沒有觸犯中國法律。
「該女士並沒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他只是行使了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的權利,表達了不同的觀點。觀點當中,包括使用維吾爾語,使用母語教學,包括宗教自由問題。」
迪里夏提表示,中國承諾保障任何言論自由,而憲法也規定,公民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該名女士只是表達了中國在當地所推行的政策,和維吾爾民族不滿的一面,並沒有觸犯中國憲法。
「維吾爾人目前在當地的處境,不管是在任何方面,甚至在言論,因為表達了不同觀點,而受到懲罰的這種現象,在當地已經很普遍了」。
據了解,新疆推行所謂的「雙語」教學已經有20年歷史,但從2004年起,新疆自治區政府頒布的《關於大力推進「雙語」教學工作的決定》,提出目標,使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的中小學,其「雙語」教學模式,最終過渡到全部課程用漢語授課的模式。
不過,中國《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班級)和其他教育機構,有條件的應當採用少數民族文字的課本,並用少數民族語言講課。」可見,新疆當局試圖將「雙語」授課,過度到「全漢語」授課,與中國憲法條款並不一致。
據悉,新疆電台的廣播節目,每天有111個小時的維吾爾語、普通話、哈薩克、蒙古、吉爾吉斯等語言廣播。
新疆地區從9月3日起,進入封齋月,當局要求少數民族改變民族習俗,封齋期間,要求維族人開設的餐廳不得停業,維族幹部簽署「責任書」,保證轄下地區不封齋、不晚禱,及其他宗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