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非政府組織處境艱難

(中央社台北七日電)今年五月中國大陸四川省汶川大地震後,來自各行各業的志願者和非政府組織(NGO)成員投身救災援助工作。有關人士認為,中國民間NGO的生長環境嚴峻,與政府間的關係仍處在磨合階段。

活躍在汶川大地震救災第一線的中國大陸志願者和非政府組織成員的身影吸引媒體廣泛關注,並對他們進行不少正面報導。非政府組織是公民社會的基礎,而志願者的出現被視為是中國公民意識的覺醒。

從事農民工維權的中國「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負責人劉開明對美國之音表示,「現在要比前一段時間要寬鬆一些,但總體上是非常惡劣的」,因為中國法律不允許NGO存在,因此不能夠有一個很好的法律環境,不能在中國境內籌款,不能吸引到優秀人才,不能籌集到資金,因此發展存在很大的困難。

劉開明指出,所謂寬鬆指的是政府對從事文化、慈善、環保一類NGO的態度,而從事勞工、人權一類的維權NGO仍不斷受到猜忌與騷擾。

關注中國民間非政府組織的中國近代史學者章立凡表示,中國政府長期以來的政策就是限制民間NGO的生存和發展。中國的NGO很難透過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獲得批准成立社團,因此一些NGO採取工商登記的辦法,然後以非盈利的模式運作;還有不少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從事某一社會活動。

他認為,中國的NGO在四川大地震中發揮很大作用,但地方政府採取防範態度,雖然歡迎他們募集資金,但又覺得他們礙事。

章立凡說,「他們(地方政府)要防止民間NGO參與一些地震災區災民的維權活動,比如說像學校為什麼會倒塌這類的問題,如果有民間NGO的參與,可能就會引起地方政府的警惕。他們很怕有一些會影響到他們政績評價的負面資訊被民間NGO披露出來。」

章立凡認為,中國NGO近年來之所以沒有被封殺,反而得以發展,獲得些許生存空間,是得益於中央與地方間的博弈。

他說,「中央有時也需要知道一些情況,需要一些人發出一些聲音,以便他們對地方諸侯施加一些壓力。有些事情可能中央不好直接做,但是地方有了輿論以後,可能會好做一些。都是一種互相借用力量的關係。」

章立凡認為,中國民間NGO也希望借助中央政府的力量,透過合法的表達,得到政府的認同和接受,從而有效制止地方環境破壞、流行病爆發等無法下情上達的問題。

章立凡說,與其讓民間的積怨以突發性群體事件的形式爆發,不如透過NGO以有序的、具有建設性的對話方式來解決,才有利於推動中國社會的安全與穩定;「但是如何磨合,如何承認民間NGO的存在和它的地位,這可能現在還沒有完成,所以現在還是一個磨合過程。」9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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