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被指責以兩面手法對付媒體

(美國之音記者陳蘇23日華盛頓電)在北京奧運會即將結束之際,國際記者權益組織紛紛指責中國在奧運期間以兩面手法對付中外媒體,對內收緊控制,對外雖然放松管制,但卻仍然騷擾報道西藏、新疆等被北京認爲敏感事件的外國記者。

*阻撓報導敏感題材*

記者無國界8月22日發表新聞稿,對中國在奧運期間的新聞言論自由給予了負面評估。新聞稿說,雖然大多數外國記者在報道體育賽事方面沒有遇到問題,但是警察和便衣卻在不斷阻止記者報道、採訪任何政府認爲敏感的示威和相關題材。

該組織的秘書長羅伯特·蒙納德說,“正如我們曾經擔心過的那樣,北京奧運會舉辦期間,有1百多名記者、博客和異議人士被逮捕、被判刑、受審查,受監察和遭騷擾。

*不想讓人記錄下任何抗議*

美國新媒體人諾爾·希達爾戈(NOEL HIDALOGO)稱自己是一名在世界各地拍攝圖像,然後貼在網站上的公民記者。他對美國之音說,他8月9日在天安門因爲拍攝支持西藏人士抗議中國統治的示威畫面而被逮捕,8月10號被驅逐出境。

他說,“中國人看起來不想讓人記錄下任何有關政治抗議的圖像。在天安門示威的錄像裏,我拍到一名便衣警察攻擊一名CBC的記者。我因爲拍下錄像,僅僅是一動不動地站在一邊錄像,也被抓了起來,他們還試圖毀壞我的攝像機,隨後我就被驅逐出境了。”

另外一名新媒體人、美國博客佈萊恩·康萊(BRIAN CONLEY)也因跟拍攝支持西藏的人士舉行示威有關的活動而被中國政府拘押。他的妻子(EOWYN RIEKE)星期五對美國之音說,現在她還沒有得到有關她的丈夫在中國現況的消息。

*公安不執行當局寬松決定*

在奧運會舉辦之前,中國當局曾經嚮公安機關發出各種規定、通知,其中有對警察規定的四個不允許,八個不幹預,包括對媒體記者不允許警察遮擋記者鏡頭、不允許損壞設備,不允許沒收存儲卡,原則上不允許把記者帶到公安機關審查處理;並且不幹預記者的採訪內容,採訪對象,採訪活動等等。

但是,總部在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亞洲項目協調人鮑博·迪茲對美國之音說,中國公安沒有執行這些規定。

“奧運舉辦得很成功,看起來空氣環境得到清潔,大傢都感到奧運舉辦的很好。可是這些並不是中國在2001年做出的唯一承諾。盡管奧運還沒有結束,記者在中國仍然繼續受到騷擾。”

“保護記者委員會”星期五發表新聞稿,要求中國警察停止騷擾試圖使用攝像機記錄北京發生的支持西藏活動的記者。總部在巴黎的“記者無國界”亞洲部主任文森特·佈羅賽爾對美國之音說,

“這些文件這很有意思,因爲牠們嚮警察下令要他們尊重外國記者在北京的工作。可是在一些場合他們非常清楚地表示,沒有新聞自由,對外國記者仍然有限制。與此同時,他們對本國記者卻大加限制,並且拘捕敢於跟外國媒體談話的中國人。”

*“21條”限制多*

文森特指的是中宣部在奧運前夕嚮國內記者發出的奧運期間“21條指示”的限制,其中包括對藏獨、東突不報、對反恐不報、對食品安全問題不報、對北京3個供示威公園一事不報、對在華外國人事件不報、對一係列國內、國際問題報道時要統一口徑等等。

中國青年報前冰點週刊主編李大同說,這類的規定限制幾乎每週都有,不論舉辦奧運與否,改革開放三十年來,中國當局對媒體一直就是這麽控制的。

香港時事評論員何亮亮說,自奧運開幕以來,他註意到中國媒體基本以奧運爲主,其他重大新聞或者不報,或者一帶而過,基本符合“21條指示”的規定。

*內外有別*

何亮亮認爲,中國在奧運期間內外有別地對待國內和境外記者。如果中國媒體不執行有關規定,後果會很嚴重,但是當香港記者拍攝民衆購買奧運門票的騷亂場面時遭到北京警察粗暴幹預後,香港輿論大嘩,北京方面做出了道歉。

何亮亮:“中國對海外記者,包括香港、臺灣、澳門和外國的記者,對這些媒體到中國採訪有相關的規定,這些規定一般受到好評,至少牠做了很寬松的規定。”

*名記者談經曆*

曾經獲得兩次普利策新聞獎的美國知名記者紀思道曾經是美國紐約時報駐京記者,他在8月21日紐約時報上發表專欄文章說,日前他順道拜訪曾經被中共監禁7年的異議人士鮑彤,被一天24小時看著鮑彤的警察攔住。當紀思道嚮警察展示他的奧運記者證後,警察就放他進鮑彤的傢。

紀思道在文章中說,佈什總統參加奧運開幕式做得對,因爲未來最重要的雙邊關係將是美中關係。但是兩名近80歲的老弱婦女僅僅因爲申請在奧運期間舉行合法的示威就被中國當局送進勞改營,美國決不能通過“安靜的外交”來回應中國的這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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