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義仁黃芳彥:扁選舉資金由吳淑珍調度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三日電)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洗錢疑案,今天傳喚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維紡隆紡織董事長黃維生及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等人到案,說明陳水扁競選期間的資金調度。專案小組指出,邱義仁等人證稱,陳水扁兩次總統大選資金均由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掌握,陳水扁有可能不知道。

專案小組表示,陳水扁在總統大選期間組成財務委員會募款,由黃芳彥吳淑珍兩人負責,每位委員分配責任額,有任何資金收入,須交給黃、吳掌控;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在選舉期間則負責資金支出調配;2004年總統大選期間,由於林文淵已擔任中鋼董座,實際上由總統府出納陳鎮慧負責。

專案小組發現,陳水扁在總統大選期間,有多筆大額政治獻金以現金方式直接交給吳淑珍,須單據的款項則由民主進步黨黨部核發收據後,再轉到競選總部;除吳淑珍外,外人無法知悉正確數字;而陳水扁兩次大選向選委會核報的選舉支出,分別為新台幣九億餘元及十二億餘元,但實際數字可能不只如此。

專案小組說,黃芳彥在偵訊時表示,他在總統大選時只知道自己的責任額,對帳目及選舉結餘款項並不清楚,吳淑珍才瞭解全部帳目。

至於外傳匯到新加坡的一百七十七萬美金及七千萬元是否是代為處理SOGO案的佣金?黃芳彥向檢方否認這項說法。他表示,家裡經濟情況不錯,這些錢都是自己家裡的錢,與前第一家庭無關,未來將提供資料讓檢方調查。

邱義仁在偵訊時向檢方指出,總統大選時他只負責行政、組織等選舉事務,資金調度均由吳淑珍掌握,陳水扁有可能完全不知道。

另外,曾經是陳水扁選舉時幕後金主的黃維生,在陳水扁兩次台北市長選舉時負責資金調度。他向檢方證稱,陳水扁兩次市長選舉結餘款分別為一千餘萬元及三千餘萬元,數目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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