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中國武漢理工大學原副校長李海嬰因涉及貪污、受賄及挪用公款,昨天被湖北省咸寧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並沒收財產人民幣一百萬元。
據「楚天金報」報導,五十六歲的李海嬰,二零零六年五月被「雙規」(在規定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同年十一月被湖北省檢察院批准逮捕。
檢方指控,公元兩千年至二零零六年間,李海嬰利用分管學校招生、基礎建設等工作之便,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總額達一千四百多萬元;案發後省紀委追回其贓款一千零六十八萬餘元及三萬美元,省檢察院追回其贓款四百三十萬元。
法院認定,李海嬰觸犯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三罪,其中以收入不入賬手段侵佔公款八百一十一萬多元,受賄兩百一十四萬多元、四萬港幣及兩萬美元,挪用公款四百四十萬元用於個人營利活動。
法院一審判決李海嬰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財產一百萬元。宣判後,李海嬰未當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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