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八日電)大學指考放榜後到開學前這段時間,正是大學新鮮人忙著在校園附近租屋高峰期。警方今天提醒學子,小心「假租屋、真詐財」犯罪手法,在租屋簽約過程中,記得查看房東本人身分證是否與本人符合,另外,一定要求房東出示房屋所有權狀比對其身分。
刑事局今天表示,最常見的「假租屋、真詐財」手法,詐騙集團雇請工讀生幫忙抄寫報上的公告租屋廣告,然後「按圖索驥」,佯裝租屋者前往看屋,以蒐集房東、房租及看屋資訊。
再利用有的房東無法親自接待看屋,將房間鑰匙委託大樓管理員,看屋者可直接向管理員接洽看屋的漏洞,公然在網路上張貼假的租屋訊息。
一旦被害人來電,「假房東」就要看屋者自行看屋;若決定租屋,騙徒再以事情忙碌為由,由雇來的不知情工讀生出面,約被害人在外面咖啡廳見面簽約,並索取押金。
因應「假租屋、真詐財」,警方提出「三合一」對策,包括一定要求與房東本人簽約;其次,在簽約過程中要求查看房東身分證是否與本人符合;另外,一定要求房東出示房屋所有權狀比對其身分,三者缺一不可。當然,記得向大樓管理員及鄰居打聽房東狀況,總之多方查證才能避免被騙。9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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