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三十日電)想要填滿空虛的胃袋度過減肥期嗎?衛生署已核准適合重度肥胖人士的胃水球手術,不同醫院的報告顯示,患者半年平均可減十一公斤,但是無法永久使用,半年後就得要取出,而且要小心噁心、嘔吐、胃酸逆流等不適副作用。
台灣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體重管理中心主任王偉今天發表胃水球減重成果報告,五位肥胖女性平均年齡為四十五點六歲,術前平均體重六十九點二公斤,平均四點六個月療程後,體重降為五十七點八公斤,平均減去總體重的一成六。
先前桃園敏盛醫院副院長李威傑和開業醫師蕭敦仁在肥胖醫學會發表十二例成果報告,患者在半年期間平均減去十一點六公斤的體重。
王偉指出,胃水球的原理是由胃鏡將耐酸水球送入胃內,然後球內灌入添加藍色染料的液體約四百到八百c.c.,胃部空間所剩不多,剛開始只能容納三十到四十c.c.的食物,四到八週後,可進食一百二十到兩百四十c.c.食物,術後半年就一定要取出水球,以免遭到胃酸蝕破,當中若覺胃部不適,也可以提前取出。
衛生署核准胃水球適用對象為身體質量指數(體重體公斤╱身高公尺平方值)四十以上,或是三十五到四十之間合併代謝疾病等,界定為藥物與開刀之間過度期治療方式,自費價格逾十萬元,患者仍應注意飲食運動,以免取出後復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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