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中,中國大地接連發生了「6.28甕安事件」、「7.1楊佳襲警事件」、「7.2張家界爆炸事件」、「7.11浙江玉環事件」、「7.17惠州警民衝突事件」、「7.19雲南孟連事件」。在如此短的時間,中國大地頻頻發生如此多的民眾與政府,尤其與代表國家暴力機器的警察的衝突事件,且屢屢釀成血案,這不能不引起關心中國前途命運的國際國內人士的高度關注。從目前情況來看,對此風起雲湧民變事件的解讀仍然眾說紛紜,其中主調多侷限於就事論事,或追溯原因,或尋求真相,但對這一系列事件高密度發生的深層社會原因,特別是其所預報的一個「民變時代」的來臨,卻罕有論及,亦缺乏警醒。
應該說中國近年來的官民衝突已經日益成為社會的主色調,然而最近一段時間以來的衝突與以往在表現形式、目的指向、採用手段等等方面卻有很大不同。這急需我們通過對這一系列事件的研究,來從中把握這個時代的脈搏。
一、星火正在燎原
要想真切把握這個時代的變化,首先讓我們將最近發生的這一系列事件聚集起來,以便從中看到一幅整體性的社會圖景。
1、6.28甕安事件
6月28日,中國西南部邊遠省份貴州的甕安縣,因一名叫李樹芬的中學生不明原因溺水死亡,警方暫時認定屬自殺,強行要求死者家屬埋屍,家屬與死者同學質疑死因,死者叔叔前去警方討說法,竟被毆傷入院,最後激起數千學生、民眾包圍縣公安局,與警察發生肢體衝突,雙方各有受傷,後來憤怒民眾砸燒公安局辦公樓與警車,阻止隨後受命入城鎮壓的武警。29日數萬民眾包圍縣政府抗議對前一天事件定性為「黑勢力操縱的惡性暴亂」,事件進一步惡化。後來政府調集更多武警部隊進入縣城,實行戒嚴,局勢暫時得到控制。到目前,甕安當地官僚被免職一批,大批參與抗議的民眾被抓。
2、7.1楊佳襲警事件
7月1日,北京市民楊佳持刀進入上海閘北公安分局共殺死6名、殺傷4名男性警察與1名保安,未傷及樓中女性與非警務人員。導致這起惡性事件的原因是2007年10月5日,楊佳到上海旅遊時租了一輛自行車,受到閘北警方長達6小時的審問,據說期間還被毆打。之後,楊佳要求閘北警方賠償,但一直沒有結果。最後楊佳以「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輩子背在身上,那我寧願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給我一個說法,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來註解了自己的行動與這個時代的心聲
3、7.2張家界爆炸事件
7月2日上午8時,湖南張家界市永定區西溪坪街道辦事處彭家巷社區7組居民田開友,駕駛一輛裝有兩罐已點燃液化氣瓶的農用三輪車,衝進當地辦事處院內,在辦公樓前發生爆炸,當場造成12人受傷,其中5人傷勢較重。起因是田開友家的建築面臨被強拆,在不能接受,但又無力阻止的情況下,田開友選擇了對主導強拆的政府基層機構辦事處進行報復,隨之自己被抓。
4、7.10浙江玉環事件
7月10日晚上,暫住浙江玉環縣坎門雙龍村的四川籍男子張某,帶人到雙龍村綜治工作站,為其7月9日晚在綜治「撞牆受傷之事」討說法。坎門派出所接警後到現場,以上醫院檢查為名帶張某離開,途中碰到民眾阻止,引起衝突,致3名警員受傷,隨後23名民眾被抓。之後11日、12日、13日,當地民眾上千人前去派出所討說法,幾次包圍派出所,還砸毀了派出所東面的玻璃。目前局勢被控制。
5、7.17惠州警民衝突事件
7月16日,廣東惠州博羅縣園洲鎮一名湖南籍出租摩托車司機(俗稱「搭客仔」),因前一天被當地治安員攔截,車主被要求交付兩百元才能放行。車主不肯,被帶到治安隊。17號凌晨,車主在治安隊內被人打死。博羅縣公安局對死者家屬提出私下和解,被家屬拒絕。死者數百名同鄉與同行因不滿當局的處理手法,聞訊陸續趕到并包圍了治安隊,最後有些民眾激憤之下,攻擊當地治安員與公安人員,街上四輛警車,兩輛治安隊車輛及十多輛電單車被破壞,據說有三名公安死亡。當地政府出動大批防暴警察與武警前往鎮壓,控制局勢。
6、7.19雲南孟連事件
7月19日,雲南潽耳市孟連縣膠農,因不滿當地政府強迫膠農以低於市麵價出賣橡膠給膠廠,膠農與橡膠廠發生糾紛,當地警方前去傳喚村民,遭到400多村民包圍,引起衝突時,警方開槍打死2名村民,打傷10多名村民,據說警方也有40多人受傷。直到20日,局勢仍然沒有得到完全控制。
二、衝突事件的特點
從以上不到一個月內所發生的民眾直接針對警方與當地政府的衝突事件來看,具有如下一些特點:
1、突發性
從以上所發生的一系列事件來看,都具有突發性、不可預測性的特點。突發性表現在事前沒有預兆,至少對受到衝擊的警方與辦事處,他們事先並沒有對這種事有心理上的準備與現實上的應對。不僅如此,就是事件的主體民眾方面,也並沒有事先的預設、計劃與組織,除了楊佳襲警事件與田開友用煤氣炸辦事處事件,有個人為討說法而事先做的一點準備──暴力工具(刀具、煤氣)外,別的什麼準備也沒有看到。從這種粗簡的工具準備,我們仍然可以看到他們也是一時衝動而率性為之,即同樣是在一種情緒突發因素下引發的事件。至於另外幾件群體性事件,事件主體的民眾──當事人,事先根本就不知道會發生那麼多在相同時間、相同地點、共同協同於一樣的行動,也就是說事件都是隨機性、突發性的,事先沒有任何個人或組織對事件發生進行規劃、設計與安排,甚至都完全出乎當事人自身的預料。
2、群體性
以上不到一個月所發生的6起事件,其中4起事件的雙方都是群體性參與,事件直接參與人數最多的達三萬多人,如甕安事件,而少的人也有上千人,如孟連事件。而另外兩起雖然一方的當事人是個體,但是他所針對的另一方卻是群體,導致傷害是群體,整個事件直接相關人也達十幾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事件最後的結果得到社會民眾普遍的關注與歡呼,在某種程度上楊佳事件甚至比甕安事件得到更持久而普遍的社會群體性關注,這從另一個側面也反映出這些事件的群體性特點。這些接連發生的群體性事件,不僅表現於事件本身涉及群體,參與雙方都是群體,而且是在事件起來之後整個中國社會,乃至整個世界都是群體性參與議論。所以說這種群體性事件具有遠比事件本身更廣泛的社會群體基礎。這種廣泛的社會群體基礎就預示著這種事件有著社會普遍性、必然性的特點。
3、目的性
從以上6起事件來看,事件的主體民眾一方行動的目的極其明確。雖然這種行動起來時沒有計劃與不可預測,但那種明確的目標指向卻似久已醞釀成熟,或者商議妥當的。這種行動偶然與目標的必然,行動的突發與目標指向的高度認同,形成了一種外在行動與內在訴求的不自洽性,但是正是這種看似矛盾的東西彰顯出了歷史的偶然與必然。這些群體事件無一例外地都是民眾將怒火直指權力統治一方,並對權力統治的直接行使者──警方與基層政府進行衝擊。從事件的直接表現來看,帶有報復性的發洩,與對具體事件公正處理的訴求。導致這種需要通過暴力性來表達的訴求,說明民眾壓制已久,並且沒有其它表達途徑,最後不得不以此形式來尋求解決。由這些事件,我們可以看到導致這種事件的深層目的是公民權利對政府權力的反抗,是公民個體權利受到侵害找不到申訴與討還途徑,且到了無可忍耐的臨界點時的爆發。事件終極訴求就是權利的維護與正義的捍衛!
4、暴力性
以上這些事件都帶有較濃厚的暴力性色彩,在事件過程中都出現了人員傷亡,造成了個體生命的消失與家庭的悲劇。事件起來時的突發性,相伴而行的是暴力性,當然這種暴力的直接誘因無一不是公共權力方因行使權力不當,造成一種對公民個體權利直接性的挑釁與施暴而激起的。民眾在事件中無論是個體,如楊佳與田開友起來選擇抗爭,還是群體如貴州甕安、雲南孟連、浙江玉環,廣東惠州都是在和平、法律途徑用過無效後被迫作出一種隨機性沒有選擇下的選擇。事件過程中的手段雖然帶有血腥,但都還不是無底線的暴力,是在前面所言明確目標下有程度控制性的暴力。事件的破壞性也僅僅指向施暴一方的警員與政府。
5、克制性
以上所有事件都表現出極大的理性與克制特點。楊佳在那樣悲憤、絕望下選擇刺殺警員,但在樓中沒有傷一個女警與前來辦事的無辜者,這是一種高度的克制;同樣田開友用煤氣衝入辦事處,那也是針對性明確,實施範圍克制;至於另外四起群體事件,在那麼多人參與的情況下,從官方媒體披露情況來看,也沒有破壞與事件不相關人員的生命與財產。這種無論個體方克制性的報復,與群體中抗爭性的協同與自律,都表現著高度的理性與事件的自控性。即事件始終堅守著正義與目標,沒有對社會造成破壞性,更沒有完全不擇手段對社會性的報復。所以這些事件無疑是反暴力、反強權的,但絕不是反社會、反人類的。
三、群體事件何以「井噴」
群體性事件何以在如此短短的不到一個月中彙集起來,「井噴」而出呢?是偶然的巧合,還是必然的規律?
當然不可否認有巧合的成份,但顯然巧合之後是必然的主宰。
在這麼短的時間,從東到西這麼大的範圍,發生彼此沒有任何直接性聯繫,而又在本質上高度一致,表現形式上極其相似的事件,那能不是巧合嗎?當年孫中山先生領導各地起義反抗滿清王朝時,也沒有達到這麼高密度與大範圍的協調。就此而言,這只能說是巧合與偶然。
然而這種巧合與偶然的背後卻被深層的必然主宰著。這種主宰事件的必然與規律就是中國社會的深層矛盾,對於這種矛盾我們可以通過事件原因的追溯來揭示。
1、導致群體事件「井噴」的直接原因——權利受到侵害
以上6起事件無一不是公共權力直接造成了對個體權利的侵害。甕安事件如果最初孩子死亡原因檢查,公安機關與死者親友存在爭議時,還不能直接明確代表公權力的警方存在侵害公民權利的話,那麼後來強迫下葬與毆打死者親人,那就是公權力赤裸裸的施暴,直接侵害公民權利。結果事件發展由追問真相到聲討公權,討還正義上;同樣浙江玉環事件,一個外來打工常受欺凌的弱勢者,在被抓到治安隊中,頭部撞牆受傷,這對稍有中國常識的人完全可以想像到是怎麼回事。在第二天他與幾個老鄉前去討說法時,竟然被警方帶走。這個過程雖然後來官媒披露時用了很多掩蓋的詞,但在中國生活的任何一個稍有理智的人都能明白,那就是治安隊打了民工,民工不服上門討說法,治安隊又讓警方想對他進一步實施控制,由此招致當地同病相憐的民工義憤,於是起而攻擊警方。這也是件從頭到尾公權暴力侵害民權,導致民眾抗爭的事件。雲南孟連事件,由於當地政府與財團勾結,以政策強制膠農賣膠給當地企業,這應該說在中國也是個很普遍的情況,多年來南方就發生過種甘蔗的地區為了保護本地糖廠利益,政府出面強迫蔗農賣甘蔗給當地糖廠的事。這次孟連也只是公權固有侵害民權本性的延續。當膠農不滿時,警方還介入要抓捕膠農,這下就觸動了多年積下的不滿,膠農感到自己利益受損下人身安全也沒有保障,於是就群起而攻,作最後捍衛。廣東惠州事件,當地治安員隨意的罰款,在遭到拒絕後進而將人關押毆打致死,當然這種無法無天的事在中國也不是罕見。惠州這一次最後招致湖南老鄉的群起抗爭,追打當地治安人員與公安,那也是積怨已久的爆發,是對自身生命權威脅下的一種本能捍衛。所以從整個這些事件來看,都是公權力在侵害公民權利時沒有留給公民最後的一點安全保障,直至激起民變。
至於楊佳與田開友兩位,那是個體權利在受到侵害後,他們曾經努力通過現行政策與法律想討還一個說法,但卻在多方努力後一無所獲,最後絕望透頂,這正如楊佳自己所言,「你不給我個說法,我就只好給你個說法」了。
由以上可見,這些群體事件都是公權力侵害了個體公民權利,並且社會統治機制沒有提供起一個維護、申訴、討還自己權利的機制,不僅如此,這些試圖維護、討還自己權利的民眾還常常面臨更進一步的被侵害,直至人身自由與生命安全都面臨直接威脅。在這種情況下,公民只有兩種選擇,要麼延續長久的忍耐,聽任自身權利被侵害,要麼就只有選擇反抗,這種情況就是魯迅先生半個多世紀前所說的:「沉默啊沉默,不在沉默中暴發,就在沉默中滅亡」的兩極性選擇。這種橫亙於民眾面前別無二樣的選擇,事實上也就決定著民眾唯有走向暴發!因為畢竟暴發還有希望,而沉默卻只有滅亡!
2、世界文明發展的必然規律──民權意識確立
讓人不能不追問的是,難道今天才是公權侵害了民權?否則為什麼今天才出現這麼多的群體性事件?
如果僅僅從今天群體性事件的井噴來得出今日中國社會公權對個體公民權利的侵害加劇的結論的話,那顯然是不當的。正如一個行將死亡的病人,你不能說他就在死亡前一刻才出現病一樣。群體事件井噴只是病者死亡前的徵兆,而不是說明病者那時才得病。中國社會可以說早已病入膏肓,公共權力對個體權利的侵害由來以久,甚至可以說從來如此。那麼為什麼近年來群體事件才會出來井噴?是否這意味著近年有更進一步惡化、嚴重的趨勢呢?客觀地說,我認為近年來整體性公權對民權的侵害要比以往有所改善,當然這不排除局部地區、或某個領域的惡化。那麼既然總體性有所改善,為什麼反而會出現群體事件井噴呢?對此我想應該從人類歷史發展的大勢來看。
中國民眾並不是「不識好」的公民,他們非常懂得感恩,甚至到了無端感恩的程度,既然如此,總體性有所改善的現實為什麼反而迎來了群體事件的井噴?究其原因就是兩個不配套:其一,這種整體性有所改善與社會現實發展不配套;其二,整體性有所改善與民眾要求意願不配套。
中國今天的歷史發展已經不是個閉關鎖國的時代了,隨著信息化時代的到來,民眾瞭解世界的途徑日益擴大,那種單靠欺騙與愚弄來維持統治的方式顯然不行了。隨著民眾不斷獲得的信息,民權意識在民眾中普遍復甦,對自身權利觀念日益確立起來,這種與人類普世文明相接的發展意願日益成為社會的主流,普世價值成為人類固有的共同追求價值。這樣這個時代的中國民眾日益發現自己權利被侵害與剝奪的事實,對長久一貫延續的固有秩序提出了自己的質疑,並且對捍衛自己權利找到了法律與道德正義的依據。於是民眾反抗公權侵害成為一種正義、尊嚴與受人擁戴、尊敬的事。
這種世界歷史發展帶來民權意識的確立,從而築起防禦公權侵害的大堤,目前歷史延續的氾濫的公權正被日益覺醒的民權分頭阻止,這就形成了這個時代民權反抗公權的景光!
對此,中國著名憲政學者張祖樺先生在《你拿什麼來抗拒民權?》一文中精闢地概括為:一、民主化的時代: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席捲全球,勢難阻擋。從西歐到蘇東到南美到非洲到亞洲,要求民主、申張民權的聲勢一浪高過一浪,顏色革命的骨牌效應持續發酵,連中南海的高參也在高唱「民主是個好東西」,你拿什麼來抗拒民權?二、互聯網的時代:隨著網絡技術狂飆猛進般地發展、網絡媒體的大量誕生、網民快速增長,使得封鎖新聞、控制輿論的愚民政策徹底破產;維權群體可以通過網絡低成本地將信息迅速地傳達到全國和全世界,並可以較為充分地彌補組織資源不足的缺陷,將維權力量集結到一起。三、全球化的時代:信息與經濟的全球化打破了國家的藩蘺,使整個人類的利益空前緊密地聯結在一起,人權無國界,維權需要國際社會的關注與支持,正義的事業需要互相奧援,人們對此感受得愈來愈真切。
這就是世界歷史發展的大勢,就是人類歷史的規律!在這個大勢與規律前任何國家與團體只有順應,而不可逆忤。所以今天以群體性事件井噴為標誌的民權興起,民變雲湧時代,正是民權與公權角力時代,是民權要求公權回到自己本位的時代!
所以,中國社會公權侵害民權的現實長久積聚了社會深層爆發的岩漿,而世界歷史的發展又不斷沖蝕著強壓的殼蓋,最後岩漿尋得時機井噴而出。這就是今天中國群體事件井噴的邏輯必然。
四、中國社會的走向
從中國社會高密度群體性事件井噴的現實,我們可以預見未來5到10年中國社會的走向。
應該說中國社會群體事件井噴宣示著一個「民變時代的」的到來,這個民變時代以權利訴求為中心,以聯合抗爭,甚至局部暴力為手段,但總體會以現有法製為博弈的平台,會在理性、良性、持續、穩步推進上展開。
這個民變時代的主導是民間,這個時代對歷史重託完成的程度與好壞,根本上也取決於民間健康力量的成長狀況。中國社會正經歷著官權主導社會向民權主導社會轉型的五千年大變革時期,也必將是英雄輩出的時期,是產生大英雄的時期(趙紫陽先生語)。這個時代民間自身健康力量的凝聚、成長,與培養自身民間領袖的自覺,是相輔相成的!中國未來整個社會變化的好壞與快慢就決定於民間自身成長的情況!
未來幾年中國現有統治集團還肯定想法維持固有的統治模式,以鎮壓民間為首任,對群體性事件依然是打、殺、堵、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民間不會在這種狀況下再回覆沉默,民不畏死下的抗爭將風起雲湧。在這種抗爭中,民間會湧現一批傑出的領袖人物,民間力量也會在打壓的嚴酷環境逼迫下走向融合。
若以5年為考量期,前5年中國民間依然是弱勢、被動的反抗期,但也是民間力量的黃金醞釀期,這個時期甚至沒有談判可言,依然是官僚統治集團說了算,鎮壓是這個時代的主色調。5年後,中國民間力量會漸次成型,民間與統治集團將進入相持階段,談判與協商將成為這個時代的主色調。中國民主轉型的真正時代此時才會到來。
當此歷史性社會大變局到來時,中國民間力量的歷史感與責任自覺是非常重要的!
祈願中國民間力量早日健康長成
--轉自《民主中國》